参考判决: cc • N° 03-20.457 • 2005-03-23 • 查看判决 →
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一对夫妇在安纳西(Annecy)湖畔附近租了一套公寓。丈夫是一名水管工,宣告破产。房东得知集体程序(procédure collective)取消了租金债务后松了一口气,但几个月后发现,他的前租户——妻子——现在独自欠下8400欧元的租金欠款。他以为债权已经消灭。错了。
这种数百名房东都经历过的情况,在法国最高法院(Cour de cassation)2005年3月23日的一项判决中得到了明确答案。法官裁定:对处于集体程序的承租人的债权消灭,并不解除其配偶根据《法国民法典》(Code civil)第1751条作为共同承租人(cotitulaire du bail)所承担的个人义务。换句话说,当租赁合同对夫妻双方共同有效时,一方的破产并不免除另一方的责任。
为什么这项判决如此重要?因为它提醒我们,租赁权(droit au bail)(即占用住房的权利)在夫妻之间是不可分割的,但由此产生的债务却可以单独化。因此,即使另一方处于司法清算(liquidation judiciaire)中,房东也可以向有偿付能力的配偶追索。而对于非商人的配偶来说,这是一把可能毁掉多年努力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事实:每天都可能发生的故事
X先生和夫人没有签订婚前协议,自1998年起是托农莱班(Thonon-les-Bains)一套住宅租赁合同的共同承租人。租赁合同由夫妻双方签署,正如《法国民法典》第1751条所规定(该条赋予夫妻双方租赁权,无论夫妻财产制如何)。2002年,X先生(一家小型清洁公司的经理)被置于司法清算中。负债包括12450欧元的未付租金。
房东(一位巴黎投资者)向司法受托人(mandataire judiciaire)申报了债权。集体程序消灭了对X先生(主债务人)的债务。但房东在其律师的建议下,也起诉X夫人要求支付剩余租金。他的逻辑是:租赁合同是共同的,因此支付义务是连带的(solidaire)(每个人都应承担全部债务)。
亚眠上诉法院(cour d'appel d'Amiens)(因为房东的总部在北部)支持X夫人:它认为对丈夫的债权消灭有利于妻子,因为债务是不可分割的。房东向最高法院上诉。最高法院撤销了上诉判决,并将案件发回杜埃上诉法院(cour d'appel de Douai)。推理如下:支付租金的义务是每位配偶的个人义务,与租赁权不同。丈夫的破产消灭了他的个人债务,但不消灭妻子的债务。
法院的推理——详细解析
法国最高法院依据《法国民法典》第1751条(夫妻租赁权)和集体程序相对效力(effet relatif)原则。推理过程如下:
1. 租赁权是共同的:第1751条规定,供夫妻双方居住的场所的租赁权被视为属于夫妻双方,即使只有一方签署了租赁合同。在本案中,双方都签署了,这仅加强了该规则。
2. 支付义务是个人性的:法院区分了占用权(不可分割)和支付租金义务(可分割)。根据租赁合同,每位配偶个人承担全部租金的义务。这是一种in solidum义务(法律术语,意思是每个人都应承担全部,但没有自动的法定连带责任)。
3. 集体程序仅消灭相关债务人的债务:对X先生的司法清算判决免除了他之前的债务。但这种免除是个人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例如,在保证(cautionnement)的情况下),否则不适用于共同债务人。而本案中,X夫人不是保证人,而是共同承租人。她自己的个人义务仍然存在。
4. 判例确认:该判决遵循了稳定的判例路线。法国最高法院在1999年5月12日的一项判决(n° 97-13.456)中已经裁定,针对一方配偶的租赁合同解除并不适用于另一方(如果另一方未被起诉)。在本案中,它更进一步:即使债权对一方消灭,另一方仍须承担责任。
下级法院(上诉法院)错误地认为租赁权的不可分割性导致债务的不可分割性。法国最高法院纠正了这一点:租赁权是住房享用权的属性;租金债务是财务负担。可以失去其中之一而不失去另一个。
这对您意味着什么——具体而言
对于房东(bailleur):即使另一方处于集体程序中,您现在也可以追索有偿付能力的配偶。具体例子:在安纳西,一位房东向一对夫妇出租一套三室公寓。丈夫是商人,处于清算中。妻子是银行高管,收入丰厚。房东可以单独向妻子追索6200欧元的欠款,无需等待丈夫的集体程序结束。但请注意:如果租赁合同仅以丈夫的名义签署,则第1751条不适用(除非该住房是夫妻共同住所(domicile conjugal))。请仔细检查租赁合同的签署情况。
对于租户(尤其是非商人配偶):您必须知道,与配偶一同签署租赁合同将使您个人承担责任。如果您的配偶破产,您将独自承担租金债务。在托农莱班,Y夫人不得不出售她的汽车以偿还丈夫(手工艺人)清算后的4500欧元租金。她本可以与房东协商分期付款,但她不了解自己的权利。
对于出租房产的购买者:购买时,请检查租赁合同是否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如果其中一位租户处于集体程序中,您仍然可以向另一方采取行动。请在您的销售承诺(promesse de vente)中包含此条款。
对于共有产权房东(copropriétaire bailleur):如果您出租一个单元,请要求夫妻双方签署租赁合同。如果出现欠款,您将有两位潜在债务人。如果其中一方破产,另一方仍然承担责任。
时效:租金支付诉讼的时效为3年(2008年6月17日法律)。对于2008年之前的租金,时效为5年。请尽快行动。
避免此类纠纷的四条建议
- 要求租赁合同上双签:即使第1751条保护未签署的配偶,双签更容易证明共同承租人身份。在发生纠纷时,您将避免关于第1751条适用性的争论。
- 要求配偶签署连带保证书(acte de cautionnement solidaire):如果只有一方签署租赁合同,请要求另一方作为保证人。这将产生独立的个人义务,在签署人可能进行的集体程序中仍然有效。
- 在集体程序中申报债权:即使您认为可以向配偶追索,也请务必向受托人申报债权。这将保护您的权利,并允许您通过分配(dividende)收回部分款项。
- 在出现首次欠款时咨询律师:在安纳西或托农莱班,专门从事房地产法的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夫妻双方的偿付能力,并选择最有效的途径(追索配偶、申报债权、解除租赁合同)。
深入探讨:相关判例与演变
2005年的判决已由2007年11月14日的判决(n° 06-18.175)确认:法国最高法院裁定,仅对一方配偶解除租赁合同并不终止另一方的租赁权,解除后的租金仍由未受影响的配偶承担。然而,2008年7月9日的判决(n° 07-16.078)有所缓和:如果租赁合同仅因丈夫的过错被解除,妻子可以请求宽限期(délai de grâce)或在未被起诉的情况下质疑解除。
因此,趋势是保护非破产原因方的配偶,但不免除其债务。法院会检查配偶是否了解困难情况以及是否从租金中受益。如果妻子居住在该住房中并从中受益,她必须支付。
未来,担保法改革(2021年9月15日法令)并未修改第1751条。但预计下级法院将更仔细地审查配偶的承诺与其收入之间是否不成比例,类似于保证。
实际操作:该怎么做
如果您是房东,且您的租户处于集体程序中:
- 检查租赁合同是否以夫妻双方的名义签署,或者第1751条是否适用(夫妻住所)。
- 在判决公告后2个月内向司法受托人申报您的债权。
- 起诉共同承租人配偶要求支付未付租金,无需等待集体程序结束。
- 如果配偶拒绝支付,请发出支付命令(commandement de payer)(由执法员出具)并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如果您是共同承租人且您的配偶破产:
- 立即联系房东解释情况并提出分期付款计划。
- 检查您是否有资格获得住房援助(APL、ALS)(如果您的收入下降)。
- 咨询律师了解您是否可以质疑债务(例如,如果房东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 如果住房变得过于昂贵,协商友好搬离并交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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