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r au contenu principal
商业租约:重要的是约定的用途,而非实际使用(法国最高法院1971年判决)
Droit-immobilier

商业租约:重要的是约定的用途,而非实际使用(法国最高法院1971年判决)

📅 判决日期 2026年06月26日🔄 Updated on 14 October 2026⚖️ Cour de cassation👁️ 27 次浏览📖 3 分钟阅读

法国最高法院于1971年重申,租约的商业性质取决于双方的意愿,而非承租人的实际使用。这一判决保护了出租人免遭意外的重新定性,并要求承租人证明租约的商业性质。

参考判决: cc • N° 69-13.161 • 1971-02-19 • 查阅判决→

想象一下:您是克莱蒙费朗市rue des Gras街一处商铺的业主。您将其出租给一名工匠存放设备,没有书面租约。几年后,他安装了一个柜台并开始向公众销售。现在,他要求您给予商业租约地位(对商人的特殊保护)和续租权。您真的同意了一份商业租约吗?

对于这个问题,法国最高法院于1971年2月19日做出了裁决:租赁的性质取决于双方意图赋予的用途,而非承租人的实际使用。换句话说,并不是因为承租人从事商业活动,租约就自动变为商业性质。重要的是签约时的共同意愿。

这一原则在五十多年前确立,至今仍具有现实意义。它保护了出租人免遭意外的重新定性,但也要求承租人证明其租约的商业性质。全面解读如下。

事实:每天都会发生的故事

1969年,巴黎上诉法院受理了一起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纠纷。承租人占用一处没有书面租约的场所,并从事商业活动,但出租人否认该租约为商业性质。为了享受商业租约地位(1926年6月30日法律赋予商人续租权和搬迁补偿金),承租人必须证明租约是以商业用途为目的订立的。

承租人援引其对场所的实际使用:他在那里销售商品,接待公众。但出租人反驳称从未同意商业用途。上诉法院支持出租人,认为商业租约的证据不足。承租人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在最高法院,承租人辩称法官本应审查场所的实际使用以确定租约性质。但最高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租赁的性质取决于双方意图赋予的用途,而非承租人的实际使用。在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共同意图赋予商业用途的情况下,承租人不能要求保护性地位。

法院的推理——详细解读

最高法院依据《法国民法典》第1709条(租赁的定义)和1926年6月30日关于商业租约的法律。它指出商业租约地位是例外的:它偏离了普通租赁法(民事租赁,受《民法典》第1713条及后续条款管辖)。要享受这一保护,承租人必须证明双方约定了商业用途。

简而言之,对租约的定性不是依据所从事的活动,而是依据缔约方的意图。如果出租人是为了居住或储存而出租,即使承租人设立了商铺,租约仍然是民事性质。但请注意:如果出租人知晓商业活动且未提出异议,这可能构成默示接受的迹象。但在本案中,承租人未能证明出租人同意了商业用途。

鲜为人知的是:这一判决是对一贯判例的确认。它并非创新,而是澄清了一个常被误解的问题。在我的实践中,我遇到过一些案件,承租人认为只要开设商铺,就自动获得商业租约。这是错误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出租人的意愿,租约仍然是民事性质。

初审法官(此处为巴黎上诉法院)因此正确地适用了法律,要求承租人提供证据,而承租人未能做到。

h2>这对您实际意味着什么

对于出租人业主:您受到保护。如果您出租场所时未明确用途,您可以拒绝商业地位。例如:您将里永市的一个旧车库出租用于储存。承租人设立了一个修理车间并要求续租权。您可以反对,除非您多年来放任不管。注意:如果出租人默许了商业活动(例如,无保留地收取租金),口头租约可能被重新定性。

对于承租人:您必须保持警惕。如果您想享受商业租约地位,请要求书面租约并注明商业用途。否则,您可能失去保护。例如,如果您在克莱蒙费朗租用一个场所没有书面租约,并开设了一家店铺,出租人可以无补偿地终止租约。为避免这种情况,请从一开始就签署商业租约。

对于已出租建筑物的买受人:核实现有租约的性质。如果承租人从事商业活动但没有书面租约,您可能继承纠纷。要求卖方出具证明或要求签订书面租约。

避免此类纠纷的四点建议

  • 签订书面租约:无论您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书面合同是最好的保护。明确场所用途(商业、手工业、居住等)。这可以避免日后的任何争议。
  • 对于出租人:加入明确的用途条款:例如:“场所仅供存放设备,不对公众开放。任何用途变更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 对于承租人:在开始活动前取得书面商业租约:如果您投资一个场所从事商业活动,不要满足于口头协议。要求一份带有续租权的商业租约。
  • 如有疑问,在签署前咨询律师:专业人士可以就租约定性及应包含的条款提供建议。无论在克莱蒙费朗还是其他地方,专门从事房地产法的律师是您最好的盟友。

深入探讨:相关判例及演变

1971年的这一判决属于一贯的判例系列。最高法院早在1963年(民事第三庭,1963年11月14日)就裁定租约的定性取决于双方的意愿。最近,它进一步明确,即使承租人从事商业活动,出租人也可以主张约定的用途(民事第三庭,2017年6月8日,第16-17.657号)。

因此,趋势是尊重合同意愿。法院对证据要求严格:主张口头商业租约的承租人必须证明出租人接受了该用途。仅凭实际使用不够。这一判例保护了出租人免遭滥用重新定性,但也要求承租人正式确定其情况。

未来,随着短期租赁和混合活动(共享办公、临时销售空间)的增多,这一问题仍然至关重要。谨慎行事,始终以书面形式明确用途。

您必须记住的要点

常见问题解答:

  • 口头租约可以是商业性质吗?可以,如果承租人证明双方约定了商业用途。但没有书面文件很难。
  • 如果我的承租人未经我同意从事商业活动怎么办?如果是民事租约,您可以发出解约通知。请咨询律师以核实期限。
  • 如果没有书面租约,我能享受商业租约地位吗?可以,如果您能证明出租人接受了商业用途(例如,他多年无异议地收取租金)。
  • 出租人放任不管有何风险?租约可能被重新定性为商业租约,附带续租权和搬迁补偿金。最好在出现迹象时立即应对。
  • 如何证明约定的用途?通过任何方式:通信、证人证言、双方行为、甚至口头租约的条款(例如,短信往来中出租人同意您销售产品)。

您遇到类似情况?与Zakine律师进行30分钟的首次咨询(45欧元)可能避免数月的诉讼——通常远不止于此。预约→

📌 这与您的情况相关吗? 塞西尔·扎基内律师专注于法国房地产和土地法,在全法执业。
→ Avocat bail commercial  |  → 浏览所有法律文章

法律信息

  • 编号: 69-13.161
  • 法院: Cour de cassation

关键词

bail commercialdestination convenueusage réelCour de cassationpropriétaire bailleur

实务应用案例

1

里永市车库出租用于储存的业主

您将里永市的一个车库出租用于储存。承租人设立了一个汽车修理车间,并要求享受商业租约地位。

实践应用:

您可以拒绝:在没有证明约定了商业用途的情况下,租约仍为民事性质。请咨询律师,要求承租人停止活动或签署新的商业租约。

2

在克莱蒙费朗寻找商铺的工匠

您想在克莱蒙费朗rue des Gras街开设一家店铺。业主出租场所但没有书面租约。

实践应用:

要求在签约时立即签订书面商业租约。否则,如果业主无补偿地终止租约,您可能损失投资。务必明确商业用途。

3

购买有商业承租人但无租约的建筑物买受人

您在克莱蒙费朗购买一栋建筑物。一名承租人从事商业活动已5年,但没有书面租约。

实践应用:

在购买前,要求卖方与承租人签订书面商业租约,或加入担保条款。如果承租人主张商业地位,您可能继承纠纷。

Maître Cécile Zakine

关于作者

Maître Cécile Zakine — 滨海阿尔卑斯省律师协会律师,法学博士。本杂志的每篇文章均基于对真实判例的分析,并由 Zakine 律师团队进行评注和延伸。

预约咨询 →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的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性化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具体情况的建议,请联系专业律师。

★★★★★4.9/5 — Google Reviews

Does this affect you?

Consult Maître Zakine — lawyer, Doctor of Law. Fast, clear answer.

Book a consultation →

🔒 Confidential · No obligation

📬 Get legal updates

One legal analysis per week, straight to your inbox. Free, no spam.

🔒 1-click unsubscribe · GDPR compliant

★★★★★4.9/5 — Avis Google

扎基内律师(Maître Zakine),法学博士

电话及视频咨询 — 快速预约

立即预约
首次咨询 30分钟 — 45欧元

🔒 Confidentiel • Sans engagement • Réponse rap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