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参考: 法国最高法院(cc)• 编号78-13.067 • 1979-10-29 • 查看判决 →
本判决为您在房地产法方面的权利提供了重要启示。以下是它对您的影响。
案情
根据1930年7月13日法律第53条(后成为《保险法典》第L 124-3条),损害受害者对造成损害的责任人的保险人应付的赔偿金享有专属权利。因此,若受害者须证明被保险人的责任(在针对保险人的直接诉讼中必须将被保险人列为被告),那么当被保险人处于财产清算或司法重整状态时,受害者并无义务按照1967年7月13日法律第40条及1967年12月22日法令第45至55条规定的债权审核程序进行申报,除非其意图向被保险人主张金钱债权。
法律规定
本判决确认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要点提示
- 严格遵守法定诉讼期限
- 保留所有证明文件(产权证书、文书、信件)
- 未雨绸缪:预防性咨询总比诉讼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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