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判决: cc • N° 86-19.366 • 1988-06-22 • 查看判决 →
想象一下场景:在博索莱伊(Beausoleil),尼斯(Nice)的腹地,一群股东在一处租赁的场所内经营着一家兴隆的商铺。房东对租金感到满意,却在租赁合同中插入了一项特别条款:如果发生股份转让,他要求支付一笔固定金额。股东们决定将股份转让给一个新来者。房东要求支付他的款项。冲突不可避免。谁是正确的?
每年,数百名企业主和房东都会问自己这个问题。改变一家承租商业场所的有限责任公司(SARL)或简化股份公司(SAS)的股东,是否等同于改变承租人?出租人能否要求赔偿或拒绝此操作?财务风险巨大:租赁权可能价值数万欧元,加上经营者进行的投资,定性错误可能毁掉一次转让。
法国最高法院1988年6月22日的判决(n° 86-19.366)结束了这场辩论:股份转让并非租赁合同的转让。这项仍然有效的判决保护了股东退出或进入公司的自由,房东不得干预。但请注意,滥用条款仍然存在,陷阱众多。全面解读如下。
事实:一个每天都可能发生的故事
在本案中,一家商业公司租赁了商业用途的场所。租赁合同由公司(由其股东代表)与房东签订,包含一项特别条款:如果租赁合同转让,出租人将收取一笔赔偿金,称为“低于”租金。但股份转让呢?
公司由多名股东持有。其中一名股东X女士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房东依据租赁合同中的条款,认为此次股份转让等同于租赁合同转让,并要求支付赔偿金。X女士拒绝,理由是股东的变更并不改变承租人:公司仍然是同一个法人实体。争议由此开始。
一审法院,随后是尼斯上诉法院(cour d'appel de Nice),都作出了裁决。上诉法院最初支持房东,认为股份转让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从而证明了该条款的适用性。但最高法院在X女士的上诉后撤销了该判决。最高法官重申了基本原则:公司是一个与其股东相区别的法人实体。股份转让丝毫不会改变承租人的身份,承租人仍然是公司。因此,该条款不能适用。
法院的推理——详细解析
法国最高法院基于一个明确的法律原则:公司的法人人格与其股东的人格是分开的(《法国民法典》第1842条)。因此,股份转让不影响公司本身;它只改变其成员的资格。租赁合同是约束房东与公司的合同,股东变更既不构成债的更新(novation)(以新债务取代旧债务),也不构成合同转让。
最高司法机构还重申,商业租赁合同的条款必须严格解释。规定“租赁合同转让”时支付赔偿金的条款不能扩展到股份转让,因为这在法律上是两种不同的操作。即使当事人意图涵盖这种情况,也必须明确表达。在本案中,该条款未提及股份转让,因此不能适用。
通过这样做,法国最高法院确认了持续的判例法:自1980年代以来,法官保护股份转让的自由。除非有明确且毫不含糊的相反条款,否则转让股份无需出租人授权。这一解决方案有利于商业公司,它们可以重组而无需担心房东的否决。
但请注意,有一个弊端:如果出租人能够证明股份转让实际上改变了公司的有效控制权,并且这种变更可能损害其利益(例如,新股东资不抵债),他可以援引权利滥用(abus de droit)或欺诈(fraude)。但举证责任在于他,这是一条狭窄的途径。
这对您意味着什么——具体而言
对于出租人房东而言,这项判决是一个警告:您不能自动要求赔偿或您的同意在股份转让时。如果您希望控制股东变更,您必须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通过一项具体且毫不含糊的条款。例如:“任何导致承租人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股份转让,均须经出租人同意,否则租赁合同终止。”没有这一点,您的请求将被拒绝。
对于承租人而言,这是个好消息:您可以自由转让股份,无需征求房东的许可。这有助于企业转让、新投资者进入或股东退出。但请检查您的租赁合同:如果存在同意权或优先购买权条款,您必须遵守。例如,在卡涅斯-梅尔(Cagnes-sur-Mer),一位客户能够出售一家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而房东无法反对,因为租赁合同对此保持沉默。节省的费用?超过15,000欧元的潜在赔偿金。
对于股份购买者,请注意,您成为承租公司的股东,但您个人不受租赁合同约束。公司仍然是租金的唯一债务人。但请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资金,并且租赁合同不受到特定条款的威胁。在购买股份前,强烈建议对租赁合同进行法律审计。
避免此类纠纷的四条建议
- 起草明确的同意条款:如果您是房东并希望控制股份转让,请在租赁合同中插入一条条款,规定任何直接或间接改变承租人公司控制权的股份转让,均须事先获得您的同意。明确违规后果(终止合同、罚款)。
- 在转让股份前检查租赁合同:作为股东,不要想当然地认为转让是自由的。仔细阅读租赁合同。如果存在同意条款,请遵守。如果条款模糊,请请律师解释。预防胜于昂贵的诉讼。
- 如果遇到滥用条款,请提出异议:一些房东插入完全禁止股份转让的条款,这是非法的,因为它侵犯了结社自由。如果您遇到此类条款,请注意它可能因滥用而被撤销(《商法典》第L. 145-15条)。紧急审理程序可以迅速使该条款失效。
- 记录股份价值:在股份转让时,制定书面文件,评估股份,并通过挂号信通知房东,即使不需要他的同意。这证明您的善意,并可能阻止诉讼。
深入研究:相关判例法及发展
1988年的判决经常被法院引用。例如,在法国最高法院2013年3月5日的判决(n° 11-28.574)中,法官重申了拥有商业房产的民事房地产公司(SCI)的股份转让并不构成租赁权的转让(此案涉及SCI股份出售,而非承租人公司股份转让,但原则类似)。
然而,存在一个限制:如果股份转让的目的或效果是规避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同意条款,法官可能将交易重新定性为变相的租赁合同转让。这就是欺诈理论。但这种定性很少见,必须由房东证明。三十多年来,判例法趋势非常有利于承租人公司。
未来,随着一人公司(EURL、SASU)的增加,问题在于唯一股份的转让是否可能被视为租赁合同转让。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公司仍然与唯一股东相区别。然而,一些法院可能倾向于考虑经济现实。有待观察。
行动前检查清单
- 在转让股份前: 1. 重新阅读商业租赁合同,检查是否存在同意条款。 2. 如果有同意条款:书面征求房东同意。 3. 如果没有条款:通过简单信函通知房东。 4. 由公证人或律师签署转让文书。
- 在购买股份前: 1. 获取租赁合同副本,检查其期限、租金和条款。 2. 确保公司租金和费用已结清。 3. 检查是否有同意条款,如果有,确保同意已经获得。
- 如果您是房东: 1. 起草专门针对股份转让的同意条款。 2. 如果发生未经同意的转让,您可以起诉要求终止租赁合同,但风险在于如果条款过于严格,法官可能宣布其无效。
您遇到类似情况?与Zakine律师进行30分钟的初次咨询(45欧元),可以避免数月的诉讼程序——而且通常更划算。 预约 →
📌 这与您的情况相关吗? 塞西尔·扎基内律师专注于法国房地产和土地法,在全法执业。
→ Avocat bail commercial |
→ 浏览所有法律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