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判决: cc • N° 85-14.476 • 1986-11-06 • 查看判决 →
想象一下:您是位于丹茹坦(Danjoutin)一套公寓的业主,该公寓已出租多年。您的女儿在贝尔福(Belfort)工作,正在寻找住房。您打算把这套公寓给她住。您以适当的方式向租户发出收回通知,说明您要收回住房给您的女儿。但租户提出异议:“如果您不证明她确实需要这套住房,那么知道您为谁收回又有什么用呢?”
这个问题正是每年成百上千的房东所面临的。是否需要证明收回住房的受益人存在需求?他/她是否缺少住房?法国最高上诉法院(Cour de cassation)在1986年做出了裁决:不需要。1982年6月22日法律第9条并未要求出租人证明受益人的住房需求。解释如下。
📌 这与您的情况相关吗? 塞西尔·扎基内律师专注于法国房地产和土地法,在全法执业。
→ Avocat droit immobilier & baux |
→ 浏览所有法律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