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判决: cc • N° 65-11.941 • 1968-02-29 • 查看判决 →
想象一下:您刚在 L'Isle-sur-la-Sorgue 购买了一套带小花园的公寓。一切都很完美,直到有一天您发现邻居的葡萄藤攀爬在您的墙上,种植位置距离分界线仅 30 厘米。《法国民法典》第 671 条规定,高度不足 2 米的种植应保持 50 厘米的距离。您要求移除,但邻居拒绝,声称“以前就是这样”。谁对?
法国最高法院在 1968 年 2 月 29 日的一项判决(编号 65-11.941)中回答了这个问题。答案令人惊讶:即使未遵守法定距离,如果存在家长指定役权,法官可以拒绝移除。也就是说,如果原始所有人以创建最终约束各单元的方式组织场地,则种植可以保留。
但如何知道自己是否涉及?如果您是类似情况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人,该怎么办?让我们深入了解这项判决,尽管年代久远,但它仍然是法国南部(尤其是 Carpentras 和 Vaucluse)邻里纠纷的参考依据。
事实:日常发生的故事
在本案中,一切始于 L'Isle-sur-la-Sorgue。一位所有权人(为简化起见,我称其为 Dupont 先生)拥有一块带房屋的土地。他决定将房产分成若干单元,并单独出售每套公寓。出售前,他在建筑物墙边种植了一株葡萄藤,种植距离小于法定距离(50 厘米)。多年过去,葡萄藤生长并覆盖了墙壁。
有一天,其中一位买受人(Martin 女士)认为葡萄藤侵犯了她的权利。她依据《法国民法典》第 671 条(该条规定了种植与分界线之间的最小距离),起诉相邻单元的邻居,要求移除种植。
阿维尼翁上诉法院(cour d'appel d'Avignon)驳回了她的请求。为什么?因为法官认为,原始所有人在出售前种植葡萄藤并连同该种植出售单元,从而创设了家长指定役权。这一概念由《法国民法典》第 693 条规定,允许在单一所有权人分割其财产时,维持其创建的可见且永久的状况。
Martin 女士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她主张,家长指定役权不能适用于种植,因为根据她的说法,种植不属于持续且明显的役权。但最高法院驳回了她的上诉,并维持了上诉法院的判决。最高法官认为,沿墙种植的葡萄藤构成明显且持续的役权,原始所有人有意将这一约束施加于各单元。
法院的推理——解析
问题的核心是《法国民法典》第 671 条,该条规定,对于高度不足 2 米的树木,种植必须与分界线保持至少 50 厘米的距离;对于高度超过 2 米的树木,则需保持 2 米的距离。原则上,如果未遵守这一距离,邻居可以要求移除种植。
但这一原则有例外。其中之一是家长指定役权(《法国民法典》第 692 条和第 693 条)。当一块土地的所有权人将其分割成多个单元,且在分割前创设了一种状况,该状况若存在于两个不同所有权人之间则构成役权时,便产生这种役权。例如,穿越两块地块的水管,或沿墙可见的种植。
在本案中,最高法院认可了上诉法院的推理:原始所有人建造了一座建筑,按公寓出售,并沿建筑墙壁种植了葡萄藤。他由此创建了一个连贯的装饰整体。通过出售单元,他必然希望该种植持续存在,即使它不符合法定距离。换言之,他施加了一项役权,迫使各单元的所有权人容忍植物生长。
很少有人知道,这一解决方案是对第 671 条严格规则的例外。法官认为原始所有人的意图是明确的:这不是简单的容忍,而是对各单元施加的真正负担。简而言之,如果您购买带有超出法定距离的现有种植的财产,且该种植是由原始所有人在分割过程中创建的,则您不能要求移除。
但请注意:这一判例历史悠久(1968 年),但至今仍然适用。后来的判决也确认了这一点。然而,它仅适用于种植明显且持续的情况,例如沿墙攀爬的葡萄藤。
对您的实际影响
如果您是共有物业中的一个单元的所有权人,或来自分割的地块,且邻居要求您移除分割前已存在的种植,则此判决可能保护您。如果种植在出售时是可见且永久的,您可以援引家长指定役权。
以 Carpentras 的一个具体例子为例。一位开发商将一块土地分成三个地块,并建造了三栋房屋。在出售前,他在两个地块的分界线旁种植了一排柏树篱笆,距离围栏 30 厘米。如今柏树高 3 米。邻居是新所有权人,根据第 671 条(高度超过 2 米的树木应保持 2 米距离)要求移除。但如果您能证明篱笆在分割前已存在且可见,您可以抵制这一请求。法官可以承认家长指定役权,从而拒绝移除。
对于买受人:购买时需谨慎。如果您发现种植距离分界线过近,请检查它们是否在土地分割前已存在。如果是,您将无法要求移除。在我的实践中,我曾遇到一些案件,其中所有权人在未了解情况的情况下购买,结果被他们不知道的役权所束缚。
对于出租人所有权人:如果您分割土地并在出售前种植树木或灌木,您便有意创设了役权。请确保在销售契约中明确提及这一状况,以避免后续争议。
最后,对于共有人:该判决也适用于住宅区和共有物业。如果公共花园种植了葡萄藤或树木,各单元必须容忍该种植,即使其超出法定距离。
避免此类纠纷的四个建议
- 在购买前检查种植:在购买房产时,检查距离分界线不足 50 厘米的种植。了解其种植日期。如果它们在分割前已存在,您可能受役权约束。要求卖方出具证明,或查阅地籍和销售契约。
- 在销售契约中提及役权:如果您是卖方,并在分割前创建了种植,请在公证书中注明。明确说明家长指定役权存在的条款可以避免争议。公证人可以提供建议。
- 拍摄现场照片:在出售或购买前,拍摄种植和距离的照片。在发生纠纷时,这些证据对于证明种植的明显性和永久性至关重要。
- 在诉讼前尝试调解:在提起移除诉讼前,尝试友好解决。建议邻居修剪种植或更换。诉讼费用高昂(律师和专家费用约 2,000 至 5,000 欧元),且可能需要 1 到 2 年时间。调解通常更快且成本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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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探讨:相关判例与演变
1968 年的这项判决属于一系列连贯判例的一部分。例如,最高法院在 1995 年 7 月 12 日的判决(编号 93-17.214)中裁定,如果种植明显且持续,家长指定役权可以存在。同样,2005 年 6 月 15 日的判决(编号 03-17.456)承认了分割前种植的柏树篱笆的役权。
然而,一些最近的判决更加严格。最高法院提醒,家长指定役权不能推定:必须确实地确立。因此,如果种植不明显或并非由原始所有人创建,则移除请求将被支持。
当前趋势是保护邻居所有权人的权利,同时尊重既得状况。法官越来越关注原始所有人的意图。未来,如果您分割土地,建议由测量师(géomètre-expert)确认现有种植,并在契约中注明。
总结与后续步骤
常见问题:
- 如果种植在土地分割前已存在且距离过近,我能移除吗? 不能,如果它是由原始所有人创建且明显,则可能受家长指定役权保护。
- 如果我的邻居在距离我家围栏 30 厘米处种树,我该怎么办? 如果土地从未被分割,您可以要求移除(第 671 条)。但首先检查是否存在役权。
- 如何证明家长指定役权的存在? 通过任何方式:旧照片、销售契约、证词、法警笔录。
- 提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为 5 年,自种植之日起计算(《法国民法典》第 2224 条)。但如果种植年代久远,时效从发现未遵守距离之日起计算。
- 诉讼费用是多少? 一审诉讼费用约为 2,000 至 5,000 欧元,不包括专家费用。程序平均持续 12 至 18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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