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判决: cc • N° 78-10.502 • 1979-05-08 • 查看判决 →
您是米约(Millau)的商人,为您的店铺签署了商业租赁合同,并决定与他人合伙。为了将您的业务纳入公司,您将租赁权出资给这家设立中的公司。您认为这再自然不过了。然而,这种行为可能被定性为租赁转让,从而激活一项常常被遗忘的条款:要求事先获得业主同意的条款。如果没有这种同意,您可能面临租赁解除和驱逐。这怎么可能呢?
每年都有数百名商人提出这个问题,尤其是在罗德兹(Rodez),那里的商事法院经常审理此类纠纷。法国最高法院在1979年5月8日的一项判决中明确回答:向设立中的公司出资租赁权构成转让,即使没有对价。因此,出租人可以要求参与行为,如果未被参与,则可以请求解除租赁。
这一判决虽然已过去四十多年,但仍在适用。它对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具有实际影响。那么,您需要了解什么来避免这样的陷阱?请继续阅读。
事实:一个每天都会发生的故事
Tetard先生是Office Parisien Immobilier(出租人)授予的商业租赁的承租人。1974年,他决定成立一家名为“Les Mimosas”的公司来经营其商业营业资产。他将租赁权出资给这家设立中的公司。公司章程于1974年4月23日签署。该公司几周后注册成立。Tetard先生没有征求出租人的同意。他和许多人一样,认为向公司出资不是转让。
出租人发现了这一操作,并以未经授权的转让为由起诉Tetard先生要求解除租赁。巴黎大审法院(tribunal de grande instance de Paris)支持了出租人。Tetard先生上诉。上诉法院确认:租赁权的出资构成转让,且未让出租人参与行为证明了解除的合理性。案件一直上诉到法国最高法院。
在法国最高法院,Tetard先生提出了最后一个论点:出资时公司正在设立,因此不存在有偿转让。最高法院驳回了这一论点:出资已经实际完成,公司已注册,出资人的权利转移确实是一种转让。无论出资行为发生时公司是否已经存在。上诉判决被撤销?不,上诉被驳回。
法院的推理——详细解读
法国最高法院的推理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向设立中的公司出资租赁权导致出资人权利转移,构成转让,使租赁合同中要求出租人参与行为的条款适用。”但这具体意味着什么?租赁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没有物理实体的权利),承租人可以转让,除非有相反条款。向公司出资,即使是设立中的公司,也会将这一权利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承租人不再拥有它。因此,从法律角度看,这确实是一种转让。
最高法院依据《法国民法典》(Code civil)第1690条(规范债权转让)以及公司法的一般原则。它驳回了出资人的论点,即设立中的公司在出资时没有法人资格(作为权利主体存在的法律能力),因此不可能存在转让。但最高法院指出,出资是在注册的停止条件(一旦公司注册,行为即成为最终)下进行的。一旦注册,公司收回出资,转让被视为自始发生。
因此,出租人可以援引租赁合同中要求其同意任何转让的条款。如果承租人未通知并获得授权,则构成合同过错(违反义务)。出租人可以请求解除租赁并要求损害赔偿。这一判决虽然严厉,但合乎逻辑:出租人有权选择其承租人,而公司的介入,即使由原承租人控制,也改变了承租人的身份。
对您的实际影响
对于出租人(业主):这一判决是一个强大的武器。如果您的承租人未经您同意将租赁权出资给公司,您可以获得租赁解除并收回房产。在罗德兹,一位出租人因此收回了80平方米的商业场所,因为承租人将租赁权出资给一家民事房地产公司(SCI,société civile immobilière)而未通知他。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并责令承租人支付每月1500欧元的占用补偿金直至搬离。
对于承租人(商人、手工艺者):您必须极其谨慎。如果您希望将租赁权出资给公司,即使是家族公司,您必须绝对请求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如果租赁合同包含同意条款(要求出租人同意转让的条款),您必须遵守。否则,您面临解除和驱逐的风险。此外,出租人可能要求提高租金或支付入门费(补偿金)作为同意的条件。事先谈判,而不是事后。
对于商业营业资产的购买者:请检查租赁权是否已正常转让或出资。如果原承租人未经同意出资,租赁可能被解除,您将损失投资。在购买前,请律师审查公司章程和出资文件。
避免此类纠纷的四条建议
- 在任何出资前,查阅您的租赁合同。阅读有关转让、转租和向公司出资的条款。如果条款要求出租人同意,未经书面同意不要采取任何行动。
- 以书面形式请求同意,并要求回执。向出租人发送挂号信并要求回执,说明您的出资计划。等待回复。如果他在合理期限内(1至2个月)未回复,请再次催问。在未收到回复前不要进行。
- 如果您已经成立公司,请检查过去出资的合规性。未经授权的出资可以通过出租人事后同意来补救。但注意:出租人可以拒绝并要求解除租赁。最好在律师帮助下迅速补救。
- 考虑转让股份而不是出资租赁权。如果您想引入合伙人,转让您公司的股份,而不是将租赁权出资给新公司。股份转让不是租赁转让,通常不需要出租人同意(除非有相反条款)。请咨询律师选择最佳结构。
深入探讨:相关判例和演变
法国最高法院多次确认了这一解决方案。例如,在1991年10月23日的判决(n° 89-21.511)中,它判定向参与公司(没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出资租赁权也构成转让。最近,在2019年3月13日的判决(n° 17-28.371)中,它明确指出,如果公司三个月内注册,向设立中的公司出资是有效的,但未获得出租人同意仍然受到制裁。
因此,判例趋势是一致的:任何将租赁权的使用权转移给另一法人的操作都是转让,需要出租人同意。法院不区分有偿转让(出售)或无偿转让(出资)。只有转移所有权的意图才重要。
对于未来,2014年的Pinel法引入了保护承租人的规则,但并未改变原则:未经同意的转让仍然是解除的原因。因此,保持警惕至关重要。
常见问题
- 向家族SCI出资租赁权是否也构成转让?是的,完全相同。SCI是一家公司,即使是家族公司。出资是一种转让,同意条款适用。
- 我能否补救已经完成的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资?可以,有可能。您可以请求出租人事后同意。但他可能拒绝并要求解除租赁。最好迅速行动并聘请律师。
- 行动的时效是多久?出租人可以在转让之日起5年内行动(五年时效)。但如果他后来才发现转让,时效从发现之日起计算。不要拖延。
- 如果出租人拒绝同意怎么办?您可以尝试谈判(提议提高租金、入门费)。如果拒绝是滥用权利,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授权转让。但这有风险。
- 公司正在设立中是否有所不同?不,正如1979年判决所说,后续注册使出资成为最终。转让被视为自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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