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判决: cc • 编号 02-14.396 • 2004-03-03 • 查阅判决 →
Y夫妇最近刚入驻巴黎10区的一处场所,在业主同意下,他们开始拆墙以扩大店铺。几周后,物业管理员(syndic)的催告和出租人的投诉接踵而至:这些工程涉嫌违反共同所有权规则(règlement de copropriété)。他们被指责犯下了事先完全不知情的错误。他们的错在哪里?不知道这栋楼处于共同所有权制度下。所有出租业主都为此纠结的问题浮现:当自己曾许可租户施工时,还能否指责租户违反了共同所有权规则?
法国最高法院(Cour de cassation)在2004年3月3日的判决中果断给出了否定答案。共有出租人(copropriétaire-bailleur)不得让承租人承担自己忽视集体义务的后果。承租人的不知情,由于出租人的沉默而延续,阻止了任何责任诉讼。
这一解决方案背后是一条更广泛的原则:给予同意的人不能在事后转而追究执行授权服务的人,除非已明确告知对方需遵守的法律限制。该原则在房地产法中日常适用,值得解读以避免代价高昂的误解。
📌 这与您的情况相关吗? 塞西尔·扎基内律师专注于法国房地产和土地法,在全法执业。
→ Prendre RDV pour une consultation copropriété |
→ 浏览所有法律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