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判决: cc • N° 09-12.294 • 2010-03-25 • 查看判决 →
想象一下:您是勒芒(Le Mans)rue des Minimes一处商业场所的业主。您与一位自称工匠的租户签订了租约。六个月后,他告诉您他从未当过工匠,他是为一家正在成立的公司行事。您想取消租约,但起草租约的公证人告诉您他什么也没核实。谁该负责?每年有数百名业主问这个问题。法国最高法院(Cour de cassation)2010年3月25日判决(第09-12.294号)给出了一个微妙的答案,在一定限度内保护了文件起草人。但注意:并非所有行为都被允许。
公证人(或本案中的执法员)的咨询义务(devoir de conseil)是一个敏感话题。人们期望他们向当事人说明其承诺的范围。但这项义务的界限在哪里?法官告诉我们:专业人士必须适应当事人追求的目标及其特殊要求,但前提是必须被告知。换句话说,如果您什么也不说,他无法猜测。
事实:每天都会发生的故事
我们在萨尔特省(Sarthe),靠近马梅尔(Mamers)。Y、Z和A共同拥有一个商业场所。2002年,他们向C先生(该行业的一名专业人士)授予了商业租约。同时,B夫妇成立了一家EURL(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来接手租约。但是:租约是由一名执法员起草的,其中写明C先生为个人承租人。然而,B夫妇认为租约应以他们正在成立的公司的名义签订。他们以违反咨询义务为由起诉执法员。
在上诉法院,B夫妇胜诉:执法员被责令赔偿损失。但执法员向最高法院(Cour de cassation)提起上诉。他辩称,他未被告知各方意图让一家公司接手租约。最高法院支持了他的观点:专业人士无需核实当事人的事实声明,除非有因素引起怀疑。在本案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C先生是为第三方行事。判决被撤销。
法院的推理——详细解读
最高法院依据《法国民法典》第1147条(2016年之前的版本,现为第1231-1条),该条规定了合同责任原则:任何专业人士必须善意履行其义务,否则需支付损害赔偿。但它明确了文件起草人咨询义务的内容。法院认为,这项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in concreto)评估:必须考虑当事人追求的目标及其特殊要求,但前提是专业人士已被告知。
在本案中,执法员并未被告知C先生是为一家正在成立的公司行事。因此,他无法猜测需要起草一份包含“承诺追认条款”(clause de reprise d'engagement,允许正在成立的公司追认以其名义订立的文件)的租约。法院补充说,虽然专业人士必须收集其介入所需的证明文件,但他无需核实当事人的事实声明,除非有客观因素引起怀疑。这是对先前判例的确认,而非改变。
B夫妇主张执法员应询问承租人的确切身份。但法院认为这不是他的职责:应由当事人告知他。这一判决保护了文件起草人免于承担过度的“声明审查义务”。它基于责任分担的逻辑:每个人必须提供必要的信息。
对您的实际影响
业主出租人:如果您签署商业租约,您必须向公证人或执法员明确说明谁是真正的承租人。例如,如果您将房屋出租给公司经理,请说明租约是与公司签订的,而非个人。否则,如果出现问题,您将无法追究文件起草人的责任。想象一下在马梅尔(Mamers)的一家面包店租约:如果承租人无力偿债,您将损失六个月的租金(每月2,000欧元,约12,000欧元)。
承租人:您必须对自己的情况保持透明。如果您在签署后成立公司,请告知文件起草人。遗漏可能使您无法向专业人士追究责任。
文件起草人(公证人、执法员):这一判决让您安心,但并不免除您的咨询义务。您必须询问当事人的意图和身份。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问。保留这些沟通的记录。
在实践中,如果您处于文件起草人未被通知的情况,您无法追究其责任。但如果您已通知他而他未采取相应行动,您可以起诉他。注意:责任诉讼的时效为自发现损害之日起5年(《法国民法典》第2224条)。
避免此类纠纷的四个建议
- 以书面形式通知文件起草人:签署前,发送电子邮件或信件,明确说明真正的承租人是谁,是否是正在成立的公司等。保留副本。
- 要求加入替代或追认条款:如果租约由个人为正在成立的公司签署,要求加入条款规定公司在注册后追认承诺。
- 签署前仔细检查文件:仔细阅读租约。如果您的名字拼写错误或承租人身份有误,请立即指出。
- 咨询房地产法律师:在签署商业租约前,律师可以就应加入的条款和应避免的陷阱提供建议。在勒芒(Le Mans),您可以咨询Zakine律师。
深入:相关判例与演变
这一判决属于一贯的判例:最高法院在2003年1月14日的判决(第00-22.040号)中已经裁定,如果没有引起警惕的因素,公证人无需核实当事人声明的真实性。相反,如果专业人士知道异常情况(例如,明显低估的价格),他必须提醒当事人。2010年的判决确认了这种做法,并将其扩展到执法员。
此后,判例在一个方面有所演变:公证人的咨询义务在税务和城市规划方面得到了加强(最高法院第一民事庭,2016年7月6日,第15-21.417号)。但在核实事实声明方面,立场保持稳定。未来,预计法院会要求专业人士系统性地询问当事人的身份和意图,但不会达到侵入性核查的程度。
要点总结
- 如果公证人未核实声明,谁负责? 仅当您已告知他追求的目标或您的特殊要求,而他未采取相应行动时,公证人才负责。
- 如果承租人与我所想的不同,我能取消租约吗? 可以,如果您能证明对合同相对方存在错误认识(《法国民法典》第1130条)。但您必须证明该错误是可原谅的且具有决定性。
- 起诉文件起草人的时效是多久? 自发现损害之日起5年,但最迟在文件签署后20年内(《法国民法典》第2232条的最终期限)。
- 如果我处于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收集所有您告知专业人士的证据(电子邮件、信件、证人证言)。咨询律师以评估您的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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