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判决: cc • N° 81-13.328 • 1982-10-12 • 查看判决 →
想象一下这个场景:您在沃克吕兹省(Vaucluse)的佩尔蒂(Pertuis)务农已有二十年。您向年迈的房主马丁先生(M. Martin)租用土地和一栋住宅。有一天,您得知马丁先生已将裸所有权(即处分不动产的权利,但不包括使用权)出售给一位开发商,而将用益权(即使用和收取收益的权利,如租金)出售给第三方。结果呢?您作为承租人,没有收到通知,也无法行使您的优先购买权(购买该不动产的优先权)。
这种情况每年在法国发生在数百名承租人身上,引发一个关键问题:房主能否通过分割所有权(separating nue-propriété et usufruit)来规避优先购买权?答案是“不能”,法国最高法院(Cour de cassation)在1982年10月12日的一项开创性判决中重申了这一点。但要注意,论证并不简单。
在本文中,我将为您讲述这个案件的故事,解释法官的推理,特别是为您提供在面临此类操作时的应对关键。因为是的,即使出卖人没有恶意,该交易也可能被撤销。
事实:每天都会发生的故事
在20世纪80年代初,一位名叫X先生的房主在佩尔蒂拥有一栋建筑物。他将其出租给承租人Y先生。该租赁受农业租赁法规(statut des baux ruraux)管辖,这赋予承租人在出售时的优先购买权。X先生决定出售其不动产。但他没有将完全所有权(pleine propriété)出售给单一买受人,而是在同一天签署了两份文件:他将裸所有权出售给Z先生,将用权出售给A先生。用益权的价格微不足道(几千法郎),而裸所有权以正常价格转让。几个月后,Z先生以相同价格从A先生处购回用益权,从而重新构成完全所有权。
承租人Y先生从未被告知这些出售。他偶然得知此事,遂将出卖人和买受人告上法庭,要求以欺诈其优先购买权为由撤销出售。他辩称,人为分割裸所有权/用益权旨在使其失去优先权,因为原则上优先购买权不适用于出售分割后的权利(优先购买的是完全所有权,而非单一权利)。
阿维尼翁上诉法院(cour d'appel d'Avignon)支持Y先生。法官们注意到多项迹象:两份文件的同步性(同一天签署)、裸所有权买受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敌意(他们关系不睦)、用益权价款实际上由裸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以及用益权立即转售给后者。对于法院来说,毫无疑问,该交易是规避优先购买权的安排。出卖人和买受人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的推理——解析
法国最高法院在1982年10月12日的判决(n° 81-13.328)中驳回了上诉,维持了上诉法院的判决。它确立了一项强有力的原则:旨在阻却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交易是欺诈性的,并且欺诈并不以出卖人的恶意为前提。换言之,即使出卖人本人没有意图损害,如果该安排客观上规避了优先购买权,也可能被撤销。
法律依据是什么?格言“fraus omnia corrumpit”(欺诈破坏一切),结合《法国民法典》(Code civil)第1137条(旧法)关于合同善意的规定,尤其是《农村法典》(Code rural)第L. 412-1条(旧法)确立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最高法院明确指出,该权利是公共秩序性质的:不能通过人为安排予以规避。
初审法官们发现了一系列一致的迹象:文件的同步性、裸所有权买受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敌意、用益权价款由裸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以及后续转售。基于这些要素,他们能够推断出欺诈的存在。最高法院认可这一推理:它认为初审法官对事实进行了自主评判。
该判决是对先前判例(特别是Civ. 3e, 1976年3月9日)的确认,但更进一步,主张出卖人的恶意并非必要。这是一项重要演变:从此,重要的是客观结果(规避权利),而非主观意图。一个反问随之而来:出卖人真的能不知道通过分开出售裸所有权和用益权,他剥夺了承租人的权利吗?最高法院含蓄地给出了否定回答。
对您的具体影响
如果您是出租人(propriétaire bailleur):您不能再通过分割不动产(将裸所有权出售给一人,用益权出售给另一人)来避免向承租人提供优先购买权。如果您这样做,出售可能被撤销,您还需赔偿承租人。例如,在索尔格(Sorgues),一位房主试图通过分割权利出售其出租给农民的房屋:上诉法院撤销了出售,并判决出卖人向承租人支付50,000欧元的损害赔偿(数字为虚构但现实)。
如果您是承租人(preneur):您必须保持警惕。如果您得知房主已通过分割方式出售不动产,您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认定欺诈并撤销出售或获得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为自发现欺诈之日起5年(普通时效)。不要等待:您越早行动,胜诉的可能性越大。
如果您是买受人:您必须核实该不动产是否已出租,以及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您在可疑的安排下购买,您可能失去您的收购。请聘请律师分析情况。
如果您是公证人(notaire):您负有咨询义务。不要参与可能被定性为欺诈的安排。您的责任可能被追究。
避免此类纠纷的四个建议
- 在出售出租不动产前,通过挂号信附回执通知承租人您的出售意向,说明价格和条件。给他两个月的答复期限(法定期限)。这是尊重其优先购买权的唯一方式。
- 不要为了规避优先购买权而人为分割裸所有权和用益权。即使您将两者出售给不同的人,该安排也会受到怀疑。如果您确实希望以分割方式出售,请在就完全所有权履行优先购买权程序后进行。
- 在进行任何复杂出售前,咨询专门从事不动产法的律师。律师将就最佳出售策略提供建议,以避免被撤销的风险。在佩尔蒂或索尔格,我经常看到房主如果提前咨询,本可避免诉讼。
- 如果您是承租人,请关注出租不动产的任何变动。您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簿(conservation des hypothèques)以了解不动产是否已出售。如果您发现未经通知的出售,请迅速采取行动。
深入探讨:相关判例与演变
1982年的该判决属于保护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一系列判决之一。早在1976年(Civ. 3e, 3月9日),法国最高法院就撤销了一笔出售,其中房主将裸所有权出售给第三方并保留用益权,随后将用益权出售给另一人,整个过程未通知承租人。欺诈被认定。
最近,法国最高法院将这种保护扩展到商业租赁(Civ. 3e, 2017年6月15日,n° 16-18.309),裁定分开出售租赁权和商铺可能构成欺诈。趋势很明确:无论租赁类型如何,法官对尊重优先购买权都非常严格。
未来,最高法院很可能继续制裁任何旨在规避该权利的安排,即使其复杂。出卖人的善意不足以排除欺诈:保留的是交易的客观规避性质。一个问题随之而来:这种保护会走多远?或许甚至可能将分割出售重新定性,即使承租人已被告知,如果价格明显低估。有待观察。
实践中:该怎么做
常见问题解答
- 我能否出售出租不动产的裸所有权而不向承租人提供优先购买权? 不能,如果该交易是规避优先购买权的安排。相反,非欺诈性的分割出售(例如,将裸所有权出售给您的子女,同时保留用益权)可能是可能的,但必须事先就完全所有权履行优先购买权程序。
- 如果我已经以分割方式出售而未通知承租人,该怎么办? 您面临被撤销的风险。请紧急咨询律师以评估选择:友好协商解决、赔偿或应诉。
- 以欺诈为由提起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自发现欺诈之日起5年(《法国民法典》第2224条)。如果您今天发现出售,您有5年时间起诉。
- 除了撤销外,我能获得损害赔偿吗? 可以,如果您证明遭受了损害(例如,失去了以较低价格购买不动产的机会)。法院通常判给赔偿。
- 公证人是否承担责任? 是的,如果其故意参与欺诈安排或未通知承租人。其职业责任可能被追究。
您遇到类似情况?与Zakine律师(Maître Zakine)进行30分钟的初次咨询(45欧元)可以避免您数月诉讼——通常远不止于此。预约 →
📌 这与您的情况相关吗? 塞西尔·扎基内律师专注于法国房地产和土地法,在全法执业。
→ Prendre rendez-vous pour une consultation |
→ 浏览所有法律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