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判决: cc • N° 15-10.278 • 2016-07-07 • 查看判决 →
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在阿韦龙省的德卡兹维尔(Decazeville),一栋楼房几十年来一直是一个家庭的家。父亲将使用权和居住权(终身居住该住宅的权利)赠与了他的儿子,但保留了虚有权。父亲去世后,他的其他子女继承了完全所有权。问题在于:居住的儿子和新房主在物业使用上无法达成一致。谁来决定装修?能否强制分割?这个问题每天都在困扰着房主和物权持有人,而2016年7月7日法国最高法院的一项判决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最高法院认为,当财产所有人与使用权和居住权(一种允许居住但非所有权的物权)持有人对该财产行使竞争性权利时,他们就该使用权和居住权构成了共有关系(共同占有)。后果是:他们可以请求分割,即清算该权利,例如将其转换为金钱或出售财产。
这项来自鲁埃格自由城(Villefranche-de-Rouergue)案件的判决,颠覆了公证实践,并为僵局提供了解决方案。完整解读,附有避免或解决此类纠纷的具体建议。
事实:每天都会发生的故事
1992年,一对夫妇在德卡兹维尔的花卉街购置了一栋楼房。丈夫L先生于2010年去世,留下妻子和三个孩子。根据遗嘱,他将楼房的使用权和居住权(终身居住权,不得出租)遗赠给了长子让(Jean)。另外两个孩子皮埃尔(Pierre)和玛丽(Marie)平均继承了虚有权(无居住权的所有权)。
很快,矛盾出现了。让独自居住,但拒绝让弟弟妹妹进入。皮埃尔和玛丽希望出售房产,但让以其使用权为由反对。于是,房主们起诉让,要求分割使用权和居住权,认为该权利在他们和哥哥之间是共有的。
2013年,罗德兹(Rodez)大审法院一审驳回了皮埃尔和玛丽的请求。法院认为使用权和居住权是个人权利且不可转让,因此不存在共有关系。房主们提起上诉。蒙彼利埃上诉法院在2014年12月2日的判决中维持原判:根据该法院,使用权和居住权是终身的,随持有人死亡而消灭,在其存续期间不能分割。皮埃尔和玛丽于是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的推理——详细解析
最高法院撤销了上诉判决,将案件发回图卢兹上诉法院重审。其判决依据是《法国民法典》第815条,该条调整共有关系(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相同性质权利的情形)。最高法院认为,使用权和居住权虽然是个人且终身的,但它是物权(直接作用于财产),而非单纯的债权(如租赁)。因此,所有人(拥有虚有权)和使用权持有人(拥有居住权)都对同一财产行使物权:一人拥有所有权(分割后的),另一人拥有使用权。这些权利性质相同(都是物权)且竞争性行使。因此,他们之间存在共有关系,可以请求分割。
最高法院明确,分割的对象不是使用权本身(它是终身的),而是该权利的价值,例如将其转换为年金或出售财产并分配价款。换句话说,法官可以应共有人的请求,通过清算使用权和居住权来终止共有关系。
这一判决标志着显著的演变:此前,判例通常认为使用权和居住权因其终身性和个人性而不可分割。现在,最高法院通过承认共有关系从而打破僵局。房主们的论据(需要流动资金、不和)胜过了居住者的论据(主张终身居住权)。
## 这对您意味着什么——具体而言
对于出租房主:如果您通过赠与或遗嘱向亲属授予了使用权和居住权,您不再被迫无限期地忍受这种情况。在发生冲突时,您可以请求法官分割该权利。例如,如果房产价值20万欧元,使用权估价8万欧元,法官可以命令出售并分配您的份额。但注意:分割并非自动;法官拥有自由裁量权。
对于使用权和居住权持有人:要知道您的权利并非绝对。您可能被迫分割,从而导致失去居住权。反之,如果您认为情况对您不利(例如,房主妨碍您平静享用财产),您也可以请求分割。
举一个鲁埃格自由城的具体例子:一位老妇人通过其子(房主)授予的使用权居住在一栋房子里。儿子想出售,但母亲拒绝。现在,儿子可以起诉请求分割。如果法院命令分割,母亲将获得相当于其权利价值的补偿(根据预期寿命计算),房产将解除居住负担。
如果您是附有使用权和居住权负担的房产的买受人,这一判决为您提供了出路:即使权利人反对,您也可以请求分割以解除负担。
## 避免此类纠纷的四点建议
- 起草精确的公证文书:在授予使用权和居住权时,详细说明条款(期限、撤销条件、费用)。明确写明该权利是否可转让或可分割。这可以避免解释分歧。
- 规定退出条款:在赠与或遗嘱中,包含允许房主按确定价格或计算方法回购使用权的条款。例如:“使用权可随时由虚有权人回购,金额等于按持有人预期寿命资本化的租赁价值。”
- 定期评估情况:如果您是房主且使用权持有人年事已高,请提前行动:要求评估其权利价值。这将使您能够在冲突恶化前协商友好回购。
- 在诉讼前咨询专业律师:分割诉讼复杂,需要策略。律师将帮助您收集证据(文书、通信)并评估胜算。在审判前也可以尝试调解。
深入探讨:相关判例与演变
在此判决之前,最高法院已在2015年11月4日的一项判决(n° 14-21.323)中开始转变,认定使用权和居住权可以以金钱评估,并在遗产分割中作为补偿金支付。2016年的判决确认并扩展了这一原则至房主与权利人之间的共有关系。
另一项2010年1月13日的判决(n° 08-21.099)拒绝承认虚有权人与用益权人(享有收益权)之间的共有关系。2016年的判决因此作出了区分:使用权和居住权比用益权更为有限,因此受到不同对待。当前法院的趋势是促进财产流通,避免长期僵局。
未来,可以预见法官将利用这一解决方案解决家庭纠纷,特别是在继承领域。然而,分割并非系统性的:法官必须确认共有关系确实成立且分割公平。
您必须记住的要点
- 使用权和居住权可以分割:是的,根据此判决,房主和该权利持有人被视为共有人,可以请求司法分割。
- 分割并不意味着自动驱逐:法官可以命令出售财产并分配价款,或向权利人提供金钱补偿。
- 通过合同条款提前规划:为避免诉讼,从一开始就规定退出方式(回购、有限期限等)。
- 在行动前咨询律师:分割诉讼需要法律专业知识和财务评估。不要单独行动。
- 时间与成本:分割程序可能需要1至3年,律师和专家费用为3000至10000欧元,但可以打破持续多年的僵局。
您遇到类似情况?与Zakine律师进行30分钟的初步咨询(45欧元)可以避免数月的诉讼——而且通常更多。预约 →
📌 这与您的情况相关吗? 塞西尔·扎基内律师专注于法国房地产和土地法,在全法执业。
→ Prendre rendez-vous pour une consultation |
→ 浏览所有法律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