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判决: cc • N° 11-21.356 • 2012-05-10 • 查看判决 →
想象一下:您是洛什(Loches)一栋小楼房的业主,两个工会,均隶属于法国总工会(CGT),决定在职业选举中提出一份共同名单。他们获得了当选者,然后各自要求指定一名不同的工会代表,声称共同名单使他们能够累积力量。但这合法吗?对于任何面临工会要求的雇主或房地产专业人士而言,这个问题至关重要。
最高法院2012年5月10日的这一判决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不,由同一总工会的两个附属工会提出的名单不是《劳动法典》第L. 2122-3条意义上的“共同名单”。因此,所获选票不能分配给它们以赋予其自身代表性,而且它们指定的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量。
对于圣皮埃尔代科尔(Saint-Pierre-des-Corps)管理一家小企业的业主,或参与代表机构的租户而言,这一判例是重要的保障。它防止附属工会人为地增加其代表人数。
事实:每天都会发生的故事
在本案中,两个工会,均隶属于同一总工会(法国总工会CGT),在公司的职业选举中以“共同名单”的名义提出了一份候选人名单。该名单获得了当选者。凭借这一结果,每个工会随后指定了自己的工会代表,导致代表总数达到两名,而法律(《劳动法典》第L. 2143-12条)在没有更有利的集体协议的情况下,只允许该公司有一名工会代表。
雇主对双重指定提出异议,向巴黎初审法院(tribunal d'instance de Paris)提起诉讼。他主张这两个工会隶属于同一总工会,不能提出有效的共同名单,并且无论如何,他们不能指定超过一名工会代表。而工会则辩称,法律允许工会之间提出共同名单,并且每个工会保留其指定代表的个人权利。
初审法院支持了雇主。工会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维持了原判,驳回了他们的论点。
法院的推理——详细解读
最高法院依据《劳动法典》第L. 2122-3条。该条款规定工会组织可以在职业选举中提出共同名单。但最高法院明确指出,“共同名单”这一概念要求工会提出一份单一名单,无法区分各自的贡献。而在本案中,两个工会隶属于同一总工会:它们构成同一工会实体。以“共同名单”为标签提出名单在法律上没有意义,因为它们不能分别获得选票。
换句话说,(不,我不会说那个词),法院认为这份名单不是“共同名单”,而仅仅是总工会本身提出的单一名单。因此,所获选票不能分配给两个工会,以使它们各自声称拥有自身的代表性。每个工会不能单独利用结果来指定一名工会代表。
其次,法院提醒,工会代表的数量由法律(第L. 2143-12条)或更有利的集体协议确定。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雇主只须允许每个总工会指定一名代表。本案中,两个工会属于同一总工会,它们总共只能指定一名代表。双重指定因此是非法的。
这一判决确认了先前的判例:附属工会不能通过将自己呈现为独立实体来规避法律限制。
这对您意味着什么——具体而言
对于业主房东和雇主: 您管理一栋有员工的住宅?例如,在圣皮埃尔代科尔(Saint-Pierre-des-Corps),您拥有一栋小楼并雇佣一名看门人。如果两个法国总工会(CGT)的工会参加职业选举,如果它们隶属于同一总工会,您可以拒绝承认两个不同的工会代表。除非有相反的集体协议,否则您只需为每个总工会指定一名代表。这避免了您与多个对话方打交道的义务。
对于租户和员工: 如果您在由同一总工会的两个工会提出的名单上当选,请注意您不能指定两名工会代表。这限制了代表人数,但也确保您的工会不会滥用情况。实际上,将只指定一名代表来代表整个集体。
对于共有人和物业管理者(syndics): 在共有产权中,员工代表的选举(如果建筑物雇佣员工)也受影响。您必须核实所提出的名单是否遵守附属规则。如果同一个工会以不同名称提出两份名单,您可以提出异议。
数字示例:图尔(Tours)一家拥有50名员工的公司,在没有集体协议的情况下,只能有一名法国总工会(CGT)的工会代表。如果两个法国总工会的分支机构各自声称指定一名,雇主可以反对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第二个指定。
避免此类争议的四条建议
- 核实工会附属关系: 在选举时,要求候选组织明确其总工会归属。附属法国总工会(CGT)、法国工人民主联盟(CFDT)等的工会不能以独立身份出现以增加名单数量。
- 查阅适用的集体协议: 某些行业或公司协议可能规定比法律更多的代表人数。在质疑指定前,确保了解这些规定。
- 如有疑问,向司法法院(tribunal judiciaire)提起诉讼: 如果指定似乎过多,您可以在通知后的15天内向司法法院(前初审法院)提出异议。
- 记录事实: 保留选举名单、结果以及工会的所有通信。这些证据在争议中至关重要。
深入探讨:相关判例及演变
这一判决符合最高法院的一贯立场。在2008年2月13日的判决(n° 07-60.028)中,它已经判定,隶属于同一总工会的工会不能提出不同的名单以分别获得代表性。2012年的判决确认并澄清了“共同名单”的规则。
此后,2016年的劳动法(loi Travail)修改了代表性规则,但原则保持不变:隶属于同一总工会阻止了选票的分割。法院继续适用这一判例,特别是在工会代表指定的争议中。
未来,最高法院很可能维持这一立场,因为它避免了工会代表的人为分裂。因此,雇主可以依赖这一判例来确保与工会的关系安全。
实际操作:应该怎么做
常见问题解答:
- 如果两个隶属于同一总工会的工会各自指定一名工会代表,该怎么办? 在15天内向司法法院(tribunal judiciaire)质疑第二个指定。您也可以要求工会明确其附属关系。
- 我可以拒绝与以非正规方式指定的代表谈判吗? 可以,但要小心:最好通过司法途径质疑,以避免社会冲突。单方面拒绝可能被视为妨碍行为。
- 质疑的费用是多少? 诉讼费用(律师、印花税)可能有所不同。与专业律师咨询的费用在150至300欧元之间,但可以避免滥用指定。
- 如果集体协议规定了更多代表怎么办? 协议优先于法律。检查具体条款:某些协议允许每个组织有多名代表,即使在同一总工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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