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判决: cc • N° 07-88.599 • 2009-05-05 • 查看判决 →
想象一下:您在穆瓦萨克(Moissac),在本地市场上销售您从自家花园采摘的植物泡制的花草茶,并称其为“治疗失眠”或“缓解关节疼痛”。您可能不知道,您可能会因非法从事药学活动而被起诉。这个问题每天困扰着草药师、本地生产商甚至大型分销商。
但究竟什么是药品?法律区分了“以展示形式认定的药品”(le médicament par présentation,即产品被展示为具有治疗特性)和“以功能形式认定的药品”(le médicament par fonction,即产品确实具有药理作用)。药用植物处于这一辩论的核心:某些植物被列入药典,其销售仅限于药剂师,除非它们以原状、未经加工的形式出售。
2009年5月5日法国最高上诉法院(Cour de cassation)的判决(编号 07-88.599)提醒,法官必须逐案审查每种产品,考虑其成分、特性、使用方式以及对健康的风险。这对所有以治疗为目的使用植物的人都是一个教训。
事实:一个每天都会发生的故事
X先生,蒙托邦(Montauban)居民,经营一家天然产品商店。他销售胶囊、花草茶和植物提取物,特别是紫锥菊(échinacée)、人参(ginseng)和贯叶金丝桃(millepertuis)。包装上有健康声明:“增强免疫防御”、“帮助对抗疲劳”、“促进神经平衡”。
药剂师公会(Ordre des pharmaciens)以非法从事药学活动为由提起诉讼。他们认为这些产品属于以展示形式和以功能形式认定的药品,未经药剂师销售违反了制药垄断。X先生辩称其产品是膳食补充剂,而非药品,且所用的植物已通过法规解禁(允许自由销售)。
上诉法院(cour d'appel)宣告X先生无罪,认为产品未被展示为药品,且植物不具备足够的药物特性。药剂师公会向最高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的推理——逐层剖析
最高上诉法院撤销了上诉法院的判决。它重申,要认定产品为以展示形式认定的药品,必须检查其是否被展示为具有治疗或预防特性。对于以功能形式认定的药品,则需审查其成分、科学确定的药理学(对机体的作用)、免疫学(对免疫系统的作用)或代谢学(对代谢的作用)特性、使用方式、传播范围、消费者对其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健康的风险。
换言之,下级法院必须对每种产品进行逐案分析。在本案中,上诉法院既未调查产品是否被展示为具有治疗作用,也未进行这种详细分析。它还忽略了检查列入药典的植物是否不受药剂师垄断(只有以原状、未经加工的形式出售时才不受垄断)。
很少有人知道:欧洲药典将某些植物归类为药用植物,但如果它们以未加工的原始状态出售,则可以自由销售。一旦它们被展示为具有治疗效果,或者经过加工(胶囊、提取物),垄断权便重新激活。
最高上诉法院并未就实质问题作出裁决;它将案件发回另一上诉法院重审,以便其正确履行职责。这被称为撤销并发回重审的判决(arrêt de cassation avec renvoi)。
对您的实际影响
对于出租人(propriétaires bailleurs):如果您将场所出租给草药师或天然产品卖家,请确保其活动合法。否则,您可能因非法从事药学活动的共谋而被卷入诉讼。在蒙托邦,一名出租人在未核实卖家授权的情况下出租给植物卖家,不得不赔偿15,000欧元的损害赔偿金。
对于承租人(locataires):如果您经营植物商店,请检查您的产品是否符合法规。仅更改标签就可能将膳食补充剂变为非法药品。
对于收购方(acquéreurs):在购买天然产品商业资产前,请由专业律师对产品进行审计。因非法从事药学活动被定罪可能导致行政关闭和最高375,000欧元的罚款。
对于共有权人(copropriétaires):如果一名共有权人将其单元出租给药用植物卖家,管理方(syndic)可采取行动制止损害建筑声誉的非法活动。
避免此类纠纷的四点建议
- 建议1:分析您的声明。 在产品上写“缓解头痛”或“增强免疫力”之前,请咨询律师这是否构成药品展示。即使是暗示性声明也可能被认定。
- 建议2:区分解禁植物和受垄断植物。 解禁药用植物清单由法令确定。如果您销售清单外的植物,您必须是药剂师或在其责任下经营。
- 建议3:不要加工植物。 以原状(整株或切碎的干植物)销售是自由的,但一旦制成胶囊、母酊剂或提取物,您就进入了制药垄断范围。
- 建议4:记录您的来源。 保留植物购买发票、技术说明书和分析报告。在检查时,您可以证明您的产品是膳食补充剂而非药品。
深入研究:相关判例与发展
最高上诉法院曾在2006年11月14日的判决(编号 05-86.755)中就此事作出裁决,认定标榜为“减肥”的植物胶囊属于以功能形式认定的药品。趋势是明确的:法官对制药垄断持严格态度,尤其是在涉及健康声明时。
自2009年该判决以来,欧盟关于健康声明的法规((CE) n° 1924/2006)加强了对科学证据的要求。法院越来越关注普通消费者的认知。这对未来的意义是:天然产品销售商在宣传时必须更加谨慎。
行动前检查清单
- 问:我能销售洋甘菊花草茶并注明“促进睡眠”吗?
答:如果洋甘菊是解禁植物且您以原状销售,可以。但“促进睡眠”是健康声明,如果过于具体,可能被视为药品展示。最好说“传统上用于……”。 - 问:如果我收到药剂师公会的警告信,该怎么办?
答:不要独自回应。联系专门从事制药法的律师。您可以谈判和解或对定性提出异议。 - 问:定罪的风险是什么?
答:非法从事药学活动可判处最高2年监禁和375,000欧元罚款。法院还可下令关闭商店并没收产品。 - 问:我可以在不是药剂师的情况下销售荨麻胶囊吗?
答:不可以,如果荨麻被加工成胶囊,则属于制药垄断范围内的制剂。只有药剂师可以配发。 - 问:草药师可以销售药用植物吗?
答:法国不再有草药师文凭。只有药剂师可以销售药用植物,除非它们是解禁的且以原状销售。实际上,很少有植物是解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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