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判决: cc • 编号 98-50.044 • 2000-02-24 • 查看判决 →
本判决对您的房地产权利提供了重要说明。以下是它对您的影响。
案情
一名被拘留的外国人,在法官审理延长拘留措施的请求时,以省长未出示1945年11月2日法令第35条之二(法语:article 35 bis de l'ordonnance du 2 novembre 1945)所述的拘留登记簿为由,提出程序无效。首席院长(法语:premier président)认为,多项文件带有当事人签名,当事人已收到副本,且对内容及其与拘留登记簿记载的一致性均无异议,这证明当事人在翻译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收到维持拘留决定(法语:décision de maintien en rétention)的通知后,已充分了解其权利并能够行使这些权利,因此可以认定该程序符合上述条文的规定(第1号判决)。
法律规定
本判决确认了财产法的基本原则。
要点
- 严格遵守法定诉讼期限
- 保存所有证明文件(产权证书、契约、信函)
- 未雨绸缪:预防性咨询总比诉讼成本低
如需分析您的情况:与 Maître Zakine 进行 30 分钟咨询,费用 45 欧元。
📌 这与您的情况相关吗? 塞西尔·扎基内律师专注于法国房地产和土地法,在全法执业。
→ Prendre RDV pour une consultation droit du travail |
→ 浏览所有法律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