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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条件与地役权:买受人既不能减少价款,也不能强制买卖
Droit-foncier

解除条件与地役权:买受人既不能减少价款,也不能强制买卖

📅 判决日期 2005年03月31日🔄 Updated on 18 October 2026⚖️ Cour de cassation👁️ 24 次浏览📖 3 分钟阅读

一份带有地役权缺失解除条件的房地产预售承诺,若条件不成就:买受人不能要求减价,只能放弃条件或放弃买卖。解释与实用建议。

参考判决: cc • N° 04-11.752 • 2005-03-31 • 查看判决 →

想象一下:您即将在奥尔泰兹购买梦想中的房子。一切准备就绪,预售合同已签署,贷款已获批。但最后一刻,您发现土地上存在一项地役权(servitude de vue),而卖方在几个月前自己设立了它。您会问:我能要求降价吗?我还能强制买卖吗?这正是法国最高法院(Cour de cassation)在2005年3月31日一项判决中裁定的问题。答案不容置疑:当有关不存在地役权的解除条件未成就时,买受人只有两种选择:放弃条件并按原价购买,或者确认预售承诺失效。他不能要求减价。这一决定令人惊讶,但基于无可辩驳的合同逻辑。

事实:日常发生的故事

1999年3月,奥尔泰兹的一位业主出售一块建筑用地。预售承诺包含一个典型的解除条件:取得一份不显示重大限制的城市规划证书(certificat d'urbanisme,现为操作性城市规划证书)。但在此期间,卖方未告知买受人,于1999年3月10日通过私署文书(acte sous seing privé)为相邻地块设立了一项地役权。1999年10月5日取得的城市规划证书表明,建筑用地不受限制……但地役权确实存在。

买受人于1999年10月2日签署了预售承诺,在签署后发现地役权。他起诉卖方,要求强制履行买卖并减价,认为财产贬值。上诉法院(cour d'appel)驳回其请求,法国最高法院维持原判:解除条件未成就,因此预售承诺失效,除非买受人放弃条件。但他不能强制以减价后的价格买卖。案件上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驳回上诉。教训:在预售承诺与条件成就之间设立的地役权可能导致全部交易失败。

法院的推理——解析

法官的推理基于《法国民法典》(Code civil)第1176条(旧版),该条规范解除条件。实质是:如果条件未成就,协议无效,除非债权人(此处为买受人)放弃条件。法国最高法院明确:当解除条件未成就时,买受人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放弃条件并按原条件继续买卖(价格不变),要么确认失效并丧失对财产的所有权利。相反,他不能要求强制履行并减价,因为这将等同于单方面修改合同。

该判决确认了既定的判例法:解除条件是保护买受人的条款,而非重新谈判的机制。法官驳回了买受人关于卖方违反交付义务(《法国民法典》第1603条)的论点。对于法院而言,由于解除条件未成就,合同从未最终成立。换言之,没有买卖可以执行。但请注意:这一推理假设条件明确且条件不成就不可归责于卖方。如果卖方故意阻止条件成就,结果可能不同(基于恶意的制裁)。

这对您的实际影响

对于买受人:如果您签署了带有“无地役权”解除条件的预售承诺,而存在地役权,您不能要求减价。您必须要么接受地役权并按约定价格支付,要么放弃购买。例如:在塔布,您以20万欧元购买一块土地,带有无地役权解除条件。发现一项通行地役权:您不能要求18万欧元。要么接受,要么放弃。

对于卖方:如果条件未成就,该判决保护您。但注意,如果您在预售承诺后设立了地役权,您可能因违反诚信义务(《法国民法典》第1104条)被起诉。在我的实践中,我曾遇到卖方未申报地役权的案件,买受人获得了损害赔偿,但未获得减价。

对于公证人或房地产经纪人:起草精确的解除条件。明确说明条件不成就的后果。预先规定在轻微地役权情况下自动减价的条款可能是一种解决方案,但必须从一开始就进行谈判。

避免此类纠纷的四点建议

  • 在预售承诺前进行地役权状况调查: 要求提供城市规划证书,查阅地籍,并要求卖方申报地役权存在情况。这将避免意外。
  • 量身定制解除条件: 不要使用模糊的“无地役权”条款,而是明确可接受的地役权(例如:已知的通行地役权)以及如果出现未申报地役权的后果(可能减价或解除合同)。
  • 谈判减价条款: 如果您担心轻微地役权,在预售承诺中规定,如果发现地役权,价格将按固定金额或根据专家鉴定减少。
  • 保留所有证据: 保存信件、城市规划证书,尤其是地役权设立日期。如果卖方在预售承诺后设立了地役权,您可以援引其恶意。

深入:相关判例与演变

该判决属于一贯的判例系列。在1999年1月12日的一项判决(n° 96-22.191)中,法国最高法院已裁定,解除条件未成就导致预售承诺失效,不能减价。最近,最高法院在2017年6月8日的判决(n° 16-19.282)中确认了这一立场,并指出放弃条件必须明确且无歧义。趋势明确:当解除条件未成就时,法官不允许通过司法途径修改合同。这意味着买受人在起草解除条件时必须特别警惕,因为他们不能指望法官调整价格。

实践中:该怎么做

常见问题:

  • 如果在预售承诺后发现地役权,我能获得减价吗? 不能,除非预售承诺明确规定了这一点。您只能接受按原价买卖或放弃。
  • 如果卖方隐瞒了地役权怎么办? 您可以以欺诈(dol)为由提起诉讼并要求损害赔偿,但不能要求减价。
  • 解除条件是自动的吗? 不是,必须在预售承诺中约定。没有条款,您即使存在地役权也有义务购买。
  • 发现地役权后,我可以放弃条件吗? 可以,您可以解除条件并在知情情况下按约定价格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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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 编号: 04-11.752
  • 法院: Cour de cassation
  • 判决日期: 2005年03月31日

关键词

condition suspensiveservitudepromesse de ventecaducitéréduction de prix

实务应用案例

1

买受人在预售承诺后发现地役权

杜邦先生,住在奥尔泰兹,签署了一份以25万欧元购买房屋的预售承诺,带有无地役权解除条件。签署后,他发现卖方为邻居设立了一项地役权。他希望减价2万欧元。

实践应用:

杜邦先生不能要求减价。他必须要么放弃条件并以25万欧元购买该地役权,要么放弃买卖。如果他认为卖方行为恶意,他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不能修改价格。

2

卖方业主面临买受人要求减价

马丁夫人,塔布的业主,出售一块建筑用地。买受人发现一项通行地役权,并要求降价15%。她拒绝了。

实践应用:

马丁夫人是对的:买受人不能强制减价。他只能放弃条件或放弃购买。她必须保留地役权在预售承诺前存在的证据,以避免责任诉讼。

3

公证人为买受人客户起草预售承诺

奥尔泰兹的一位公证人为客户准备一份预售承诺。客户担心未申报的地役权,希望确保购买安全。

实践应用:

公证人应建议精确的解除条件,包括可接受地役权的清单以及在轻微地役权情况下的减价条款。他还应告知客户,在没有条款的情况下,司法上无法减价。

Maître Cécile Zakine

关于作者

Maître Cécile Zakine — 滨海阿尔卑斯省律师协会律师,法学博士。本杂志的每篇文章均基于对真实判例的分析,并由 Zakine 律师团队进行评注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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