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判决: cc • N° 20-14.155 • 2022-01-26 • 查看判决 →
您是楠泰尔(Nanterre)的业主,希望将财产传给子女?您可能考虑过转让您民事不动产公司(SCI)的股份,同时保留用益权(使用房产并收取收益的权利)。
这一在不动产法中常见的操作,却可能隐藏税务和继承陷阱。《法国民法典》第918条(article 918 du Code civil)规定,某些附带用益权保留的社会权利转让被推定为隐藏赠与,需纳入遗产清算(réintégration dans la masse à partager)并因侵犯特留份(réserve héréditaire)而面临削减(réduction)。
但并非毫无希望:法国最高法院2022年1月26日的判决(n° 20-14.155)表明,保留继承人的默示同意可以推翻这一推定。解读如下。
事实:一个日常发生的故事
吕埃-马尔迈松(Rueil-Malmaison)一家民事公司(société civile)的业主M. [E] [H]希望生前安排继承。2008年7月14日,他向四个子女各转让了股份的虚有权(nue-propriété),同时保留用益权。这四次转让形式完全相同,且几乎同时进行:同一天,以相同性质的文书完成。
他于2012年去世后,两名子女向楠泰尔大审法院(tribunal de grande instance de Nanterre)质疑这些操作。他们认为这些转让应被重新定性为隐藏赠与,因为《法国民法典》第918条将附带用益权保留的社会权利转让等同于赠与,如果转让人在三年内去世。因此,他们要求将转让财产纳入遗产清算,这将增加待分配财产总额,并可能减少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凡尔赛上诉法院(cour d'appel de Versailles)在2019年12月5日的判决中驳回了他们的请求。法院认为,转让的完全相同性和几乎同时性表明,它们追求一个整体传承目标,该目标已被所有保留继承人知晓并接受。法官由此推断,子女已分别同意所有转让,从而排除了第918条的适用。异议者向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诉。
司法推理——详解
法国最高法院需要裁决一个关键问题:保留继承人的默示同意是否能阻止《法国民法典》第918条的适用?
第918条规定,当死者向推定继承人(子女或后代)转让附带用益权保留的社会权利时,该转让被推定为隐藏赠与。简言之:法律认为,除非有相反证据,这是一项必须纳入遗产清算的赠与,以核实特留份(继承人最低保障份额)是否受到侵犯。
但法国最高法院确认了上诉法院的推理:如果所有保留继承人都同意该操作,他们之后便不能再援引第918条的推定。事实上,该条款的目的是保护继承人免受可能减少其特留份的转让。如果继承人已同意,这种保护就不再必要。
法官指出多个迹象:转让相同、同时发生,并追求整体传承目标。这表明子女已被告知并接受了这一安排。上诉法院对这些元素进行了自主评估,最高法院不能质疑(它只审查法律的正确适用,不审查事实)。
这一决定确认了判例趋势:继承人的同意,即使是默示的,可以排除第918条的推定。但注意:同意必须是确定且无歧义的。
这对您的实际影响
如果您是业主,并计划向子女转让附带用益权保留的股份,只要获得他们的同意,这一判决为您提供了额外的法律保障。
举一个具体例子:楠泰尔的业主Mme D.是一家SCI的股东,该公司持有一栋价值60万欧元的出租房产。她想向三个子女转让股份的虚有权,同时保留用益权(收取租金的权利)。如果子女明确或默示同意(例如签署文件或多年不提出异议),他们将无法在她去世后要求重新定性为赠与并纳入遗产清算。这避免了昂贵的诉讼,并维护了死者的意愿。
对于继承人,这一决定意味着您必须谨慎:如果您接受了附带用益权的转让,您就放弃了以后质疑它的权利。因此,在同意前充分理解后果至关重要。
对于专业人士(公证人、律师、财富管理顾问),这一判例提醒了将保留继承人的同意正式化的重要性,例如在转让文书中或通过单独文件。
避免此类纠纷的四点建议
- 获得所有保留继承人的书面明确同意:简单的电子邮件或签名信函即可。这避免了日后对同意是否存在的任何争议。
- 聘请专业公证人或律师起草转让文书。专业人士可以就最佳策略提供建议,并确保继承人同意得到正式化。
- 避免在去世前过近的时间进行转让:即使有同意,如果转让人在三年内去世,第918条仍适用。如果您健康状况不佳,最好等待或选择传统赠与。
- 记录传承目标:在信件或文书中说明为何进行这些转让(例如:“为了准备继承并避免高额过户税”)。这加强了整体同意的证据。
深入探讨:相关判例与演变
这一判决属于一系列支持传承自由的判例,但不能因此认为第918条已形同虚设。在2019年2月13日的判决(n° 17-31.587)中,法国最高法院已判定,保留继承人的同意可以排除第918条的适用,但前提是该同意“确定且无歧义”。2022年的判决明确,该同意可以是默示的,尤其体现在转让的同时性和一致性上。
相反,如果只有一名继承人提出异议,或转让并非同时进行,则推定完全适用。例如,一年后向一名子女的转让可能因未征询其他子女意见而被质疑。
因此趋势是某种灵活性,但初审法官仍保留重要的自由裁量权。未来,法院可能要求更具体的同意证据(书面、合理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实践中的操作
常见问题:
1. 我可以在未经子女同意的情况下转让附带用益权的股份吗?
可以,但您要承担他们去世后质疑的风险。届时第918条将适用,转让将被重新定性为赠与,并纳入遗产清算。
2. 如何证明默示同意?
通过证明继承人知晓转让并在多年内未提出异议。例如,如果他们签署了文件或转让后参与了公司管理。
3. 质疑的时效是多久?
因侵犯特留份而提起的削减之诉的时效为自继承开始起五年。纳入遗产清算之诉在继承未清算前均可提起。
4. 口头同意足够吗?
理论上可以,但很难证明。最好有书面形式。
5. 这一决定也适用于附带用益权的赠与吗?
不,第918条特指社会权利的转让。对于直接赠与,适用其他规则。
您遇到类似情况?与Zakine律师(Maître Zakine)进行30分钟首次咨询(45€)可避免数月程序——通常更多。预约 →
📌 这与您的情况相关吗? 塞西尔·扎基内律师专注于法国房地产和土地法,在全法执业。
→ Prendre rendez-vous pour une consultation |
→ 浏览所有法律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