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判决: cc • 编号 09-69.049 • 2010-09-22 • 查看判决 →
您是拉苏(Laxou)一块土地的所有者,突然,市政府通知您一项道路工程将占用您部分地块。您将获得补偿金,但金额是多少?而且,如果剩余土地因无法建设而必须出售给市政府呢?这正是发生在马尔凯特莱里尔(Marquette-lez-Lille)一位所有者身上的情况,最高法院已作出裁决:未被征用但额外购买的土地部分无权获得再就业补偿金(补偿重新投资费用的款项)。这一决定值得关注。
但这具体意味着什么变化?对所有者而言,区分剥夺补偿金(针对被征用部分)和收购价格(针对自愿购买部分)至关重要。前者附加再就业补偿金,后者则没有。这种法律上的细微差别可能涉及数千欧元。
2010年9月22日的这份判决(编号 09-69.049)提醒,征用法官必须依职权适用征用法典中的公共秩序规则。换句话说,即使双方就总金额达成一致,法官也必须按照法律划分补偿。下面详细说明。
事实:日常发生的故事
想象一下X先生,他是北部省马尔凯特莱里尔(Marquette-lez-Lille)一块6,148平方米土地的所有者。市镇决定实施一项开发项目,需要他部分土地修建道路。征用(国家为公共用途强制所有者转让其财产并给予补偿的程序)仅涉及部分占用:6,148平方米。但剩余地块变得无法建设或难以出售。市镇因此提议购买整块土地,包括未被征用的部分。
征用法官被请求确定补偿金。在判决中,他设定了总计2,994,000欧元的补偿金,即每平方米232.35欧元,未区分被征用部分(受征用程序约束)与友好协商购买部分(额外部分)。然而,这一区分至关重要:对于被征用部分,所有者有权获得包括土地价值、再就业补偿金(通常为10%,用于补偿重新投资费用)以及可能的精神或商业损害赔偿的剥夺补偿金。对于额外购买部分,属于自愿出售,无权获得再就业补偿金。
所有者向最高法院对判决提出异议,主张法官本应适用征用法典的公共秩序规则。最高法院支持其主张:法官必须主动区分这两部分,并分别确定两个金额。在本案中,上诉法院确认了一审判决,但最高法院撤销了该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另一上诉法院重审。
法院推理——解析
最高法院的推理依据征用法典第L.13-1条(现编入第L.321-1条),该条规定征用补偿金必须覆盖征用造成的直接、物质和确定的全部损害。但对于部分占用,如果剩余部分贬值或无法使用,所有者可以要求完全占有(即征用方购买全部土地)。在此情况下,法官必须确定两项不同的补偿金:一项针对被征用部分,包括再就业补偿金;另一项针对额外购买部分,不包括再就业补偿金,因为这属于销售价格。
换句话说,法官不能将两者混同计算。最高法院提醒,这些规定属于公共秩序:即使当事人未援引,法官也必须适用。明确地说,所有者不能放弃这一区分,征用方也不能强加一个包含不当再就业补偿金的总价。
在本案中,上诉法院确认了一审判决,该判决设定了包含对整个金额(包括额外购买部分)的再就业补偿金的总补偿金。最高法院批评这种做法:额外购买部分不受征用程序约束,因此不能支付再就业补偿金。这是一个原则问题:再就业补偿金补偿被征用所有者的重新投资费用,但如果出售是自愿的,这些费用已包含在协商价格中。
鲜为人知的是,征用法官扮演着积极角色:即使当事人同意,他也必须核实补偿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本人实践中,我见过一些所有者接受总补偿金而未意识到自己丧失权利的情况。这一决定保护了他们。
对您的实际影响
如果您是土地或不动产的所有者,涉及部分征用,且征用方提议友好协商购买剩余土地,您必须警惕:再就业补偿金仅适用于被征用部分。例如,在南锡(Nancy),一块1,000平方米可建设用地的所有者,其中400平方米因有轨电车项目被征用。土地价值为每平方米200欧元。对于被征用的400平方米,补偿金为80,000欧元 + 8,000欧元再就业补偿金(10%)= 88,000欧元。对于市政府提议购买的剩余600平方米,价格为120,000欧元,无再就业补偿金。总计208,000欧元,而非将再就业补偿金计算于总金额的220,000欧元。
如果您是房地产专业人士,您必须就这一区分向客户提供建议。部分通过征用、部分通过友好协商获得土地的开发商必须知道,法官会划分金额,这可能影响总成本。
如果您是承租人,您并不直接相关,但请注意,征用补偿金可能包括对被迫迁离的承租人的补偿金,该补偿金也根据特定规则计算。
然而请注意:如果一开始就是完全占有(全部土地被征用),再就业补偿金适用于全部。微妙之处在于部分占用后友好协商购买剩余部分的情况。
避免此类纠纷的四条建议
- 自征用通知起,请独立专家评估您的财产。不要轻信征用方的报价。专家可以确定市场价值和再就业补偿金金额。
- 在任何协议或判决中要求明确划分补偿金。要求分解金额:被征用部分价值、再就业补偿金、损害赔偿金以及额外购买部分的价格。
- 在接受总报价前咨询房地产专业律师。在南锡,律师可以核实法官是否遵守了公共秩序规则。咨询费用(扎基纳律师(Maître Zakine)45欧元)与您可能损失的金额相比微不足道。
- 如果部分财产是友好协商购买的,切勿接受对整个金额计算的再就业补偿金。要求区分。如果征用方拒绝,向征用法官提出请求。
深入探讨:相关判例与演变
这一决定属于最高法院的一贯立场。早在2009年7月8日的判决(编号 08-16.020)中,最高法院就已提醒,再就业补偿金只能针对被征用部分。最近,在2017年1月12日的判决(编号 15-26.563)中,它进一步明确,法官必须依职权区分两项补偿金。趋势明确:法官对金额划分越来越严格。
未来,这一判例保护小所有者免受通常更强大的征用方(地方政府、国家)的影响。它要求补偿金计算完全透明。如果您涉及其中,请毫不犹豫地援引这些判决。
要点总结
常见问题:
- 什么是再就业补偿金?这是在财产价值之外支付的一笔款项,用于补偿重新投资费用(公证费、中介费等)。对于土地,通常为10%。
- 我可以对总补偿金提出异议吗?可以,如果法官没有区分被征用部分和额外购买部分的补偿金。您可以上诉或向最高法院提出撤销原判的申诉。
- 行动期限是多少?对征用法官的判决,您有1个月的上诉期;向最高法院申诉的期限为2个月。请勿拖延。
- 如果征用方拒绝划分怎么办?向征用法官提出请求。即使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他也有义务适用公共秩序规则。
- 这一决定是否适用于所有地方?是的,这是国家法律。无论您在南锡、拉苏还是其他地方,同样的规则适用。
您遇到类似情况?与扎基纳律师(Maître Zakine)进行30分钟的初次咨询(45欧元)可能避免您数月的诉讼——而且通常更划算。预约 →
📌 这与您的情况相关吗? 塞西尔·扎基内律师专注于法国房地产和土地法,在全法执业。
servitude-droit-passage-avocat/" rel="dofollow">→ Avocat servitudes & foncier |
→ 浏览所有法律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