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判决: cc • N° 23-12.385 • 2025-01-23 • 查看判决 →
想象一下:您刚在Parentis-en-Born买了一栋房子,带有一个通向小路的漂亮花园。为了进入您的车库,您一直使用这条小路——至少,前任业主一直这么用。但您的新邻居,他买了相邻的地块,决定封闭他的地块并禁止您通行。您心想:“肯定有通行权,这很明显!”然而,法院却判您败诉。为什么?因为役权(servitude是一种不动产物权,为另一块土地的利益而负担一块土地)的标志必须在土地分割的确切时刻存在,而不是之后。法国最高法院(Cour de cassation)的这一判决澄清了一个关键点:即使土地被合并后又再次分割,重要的是第一次分割的日期。换言之,仅仅标志今天明显还不够:它们在初始分割时也必须明显。很少有人知道,即使历任业主未加抗议地容忍了使用,这一规则也适用。那么,如何知道您的役权是否有效?本文通过Biscarrosse和Parentis-en-Born的具体案例为您全面解释。
事实:一个日常发生的故事
S先生和夫人是Parentis-en-Born一栋房屋的业主,该房屋于2010年购入。他们的土地与T先生和夫人的土地相邻,后者于2015年购入。这两块地原属于同一大庄园,于1985年由家父(当时的唯一业主)分割。在分割时,一条土路穿过T先生的地块,以便另一地块通往公路。这条小路在1985年的买卖文书中没有提及,但很明显:有车辙、大门等。三十年来,没有人对通行提出异议。但在2018年,T先生决定建造一堵墙并封锁通道。S一家起诉要求承认家父指定役权(servitude par destination du père de famille,即在土地分割时自动设立的役权,无需书面文契,但要求分割时存在役权的明显标志)。
初审法院判他们胜诉:明显标志已确立。但T先生提出上诉。波尔多上诉法院(cour d'appel de Bordeaux)撤销了判决:它认为明显标志应在分割之日评估,而非S一家取得之日。在本案中,小路在分割后已被修改(新的路面、更换了大门)。S一家向最高法院(Cour de cassation)上诉,主张只要分割时标志存在,即使土地随后被合并又再次分割,家父指定即构成权利凭证。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它确认应以初始分割日期为准,而非后续分割。换言之,如果标志后来消失又重现,役权不会复活。
有趣的是,S一家败诉是因为他们未能证明小路在1985年与2018年状态相同。在我的实践中,我遇到过一些案件,业主认为他们拥有役权是因为“一直这么用”,但无法证明设施在分割前就已存在。结果是数月的诉讼和高额律师费。
最高法院依据《法国民法典》(Code civil)第693条,该条规定家父指定对于持续且明显的役权构成权利凭证。对于不持续役权(如通行权),第694条额外要求书面文契。本案涉及通行权(不持续役权),因此需要书面文契,但S一家主张家父指定作为权利凭证。最高法院提醒,即使对于持续且明显的役权,家父指定也要求在土地分割时存在役权的明显标志。无论土地后来的历史如何(合并后又分割)都是如此。
简而言之,最高法院明确指出关键时点是第一次分割土地的时刻。如果在此次分割后,土地被合并(例如被同一人买回)然后又再次分割,这次新的分割不会产生役权。因此必须参照初始分割。换言之,历任业主不能仅仅通过持续使用通道来“重新创造”役权。
但请注意:这一判决并不改变持续且明显役权(如埋地水管)的规则,这些役权可以通过家父指定无需文契而设立。但它提醒,证明责任在于主张役权的一方。他必须证明标志在分割之日存在,例如通过航拍照片、旧公证文书或证词。在S一家的案件中,他们未能证明小路在1985年状态相同。上诉法院认定小路已被修改,最高法院予以认可。
许多人不知道的是,此前的判例存在分歧:一些上诉法院认为只要取得时标志明显就足够了。最高法院终结了这种不确定性:应以初始分割为准。因此这是确认而非推翻。
对于业主来说,这一判决有直接影响。如果您在Biscarrosse或Parentis-en-Born购买了土地,并使用穿越邻居土地的通道或管道,您必须核实分割的时间。如果分割发生在近期(10年内),您仍可以证明明显标志。但如果发生在30年前,您需要确凿的证据。具体例子:您在2020年买了房子,土地于1985年分割。通道在1990年铺设了柏油。您不能援引家父指定,因为柏油铺设是在分割之后。因此您需要通过公证文书获得约定役权(servitude conventionnelle)或通过三十年时效取得(prescription trentenaire,持续使用30年)。
对于购房者,这是一个警示:在购买看似享有通行权的房产前,请让公证人或专业律师核实分割的起源。要求查看初始分割文书。如果未提及,则协商降价或要求卖方规范役权。
对于租户,问题不那么直接,但如果您租用带有通行权的房屋,请确保租赁合同中提及。否则,业主可能收回通行权。
最后,对于房地产专业人士(经纪人、公证人),这一判决提醒在文书中准确描述役权的重要性。公证人若遗漏役权,可能承担职业责任(《法国民法典》第1240条)。在Biscarrosse,一名房地产经纪人因未告知通行权信息而向买方赔偿了15,000欧元。
四个避免此类纠纷的建议:
- 购买前,核实初始分割文书。要求公证人提供原始土地分割文书。如果分割超过10年,要求提供非时效证明或约定役权。
- 取得后立即拍照。拍摄通道、管道等照片并注明日期。如果多年后发生纠纷,这可以作为证据。
- 发生争议时请执法员见证。如果邻居威胁封锁,请执法员(huissier)出具现场勘验报告(约200欧元),这可能在法庭上起到决定性作用。
- 在买卖文书中注明役权。如果您是卖方,别忘了在文书中注明主动和被动役权。这可以保护您免受买方追索。
深入探讨:相关判例与演变
最高法院在2014年11月13日的一项判决(n° 13-22.567)中已裁定,家父指定只能源于单一土地的分割,且标志必须在该日期存在。2025年1月23日的判决确认了这一路线,但明确指出即使土地后来合并也不改变参考日期。这对依赖长期使用的业主来说是一个严厉的立场。
然而,对于持续且明显的役权,判例仍然较为灵活。例如,埋地水管可以通过家父指定设立,即使在地表不可见,只要其路线明显(检查井、排水口)。但注意:最高法院要求标志是“永久的”(2022年1月12日判决)。
这一判决符合不动产交易法律保障化的趋势:倾向于书面役权而非默示役权。未来很可能会立法要求在买卖文书中注明所有役权。
实际操作:应该做什么
如果您认为拥有家父指定役权,请核对清单:
- 获取初始分割文书(向公证人或不动产公示部门索要)。
- 寻找分割日期时明显标志的证据:旧航拍照片(remonterletemps.ign.fr网站)、邻居证词、执法员勘验报告。
- 如果找不到足够证据,联系供役地业主协商约定役权(费用:公证费 + 可能的补偿金)。
- 如果遭拒,可以起诉,但注意证明责任在您。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评估胜算。
常见问题:
- 我可以使用一条用了20年但没有权利凭证的通道吗?可以,如果您能证明连续、和平、公开且非模棱两可地使用了30年(取得时效)。但家父指定仅适用于分割时标志存在的情况。
- 如果邻居封锁了我一直使用的通道怎么办?向司法法院(tribunal judiciaire)申请紧急审理(référé)要求恢复原状。但请准备好证据。
- 役权诉讼费用是多少?律师费在3,000至10,000欧元之间,视复杂程度而定。调解可能更便宜(约500欧元)。
- 公证人能在文书中创设家父指定役权吗?不能,家父指定源于分割,而非文书。但公证人可确认明显标志的存在并注明,这有助于证明。
Besoin d'un conseil personnalisé ? Contactez Maître Zakine — première consultation 30 min à 45€.
您遇到类似情况?与Zakine律师进行30分钟的初次咨询(45欧元)可避免数月的诉讼——通常远不止如此。 预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