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判决: cc • N° 90-14.600 • 1991-12-04 • 查看判决 →
想象一下,您在锡富尔莱普拉日(Six-Fours-les-Plages)租了一套公寓,窗外是海景,还有一个小阳台可以享用早餐。梦想成真,直到一阵低沉而重复的噪音,来自楼下的垃圾房,每晚将您吵醒。您测量了噪音水平:35分贝,低于法规限值40分贝。房东以符合标准为由拒绝您的投诉。然而,这种噪音因其频率和规律性,破坏了您的生活。该怎么办?
每个房东都会问自己的问题是:即使噪音符合法定阈值,我是否对噪音滋扰负责?而对于租户来说:当噪音无法忍受但“合规”时,我是否有权获得赔偿?
法国最高法院(Cour de cassation)在1991年12月4日的判决(n° 90-14.600)中裁定:是的,即使噪音水平低于法规限值,法官仍可判令房东赔偿租户遭受的用益权妨害。该判决考虑了噪音的频率、突现性(émergence)和频谱特征。这一决定对房地产法产生了深远影响。
事实:每天都会发生的故事
D夫妇是邦多勒(Bandol)一套公寓的租户,数月来一直遭受来自大楼集体供暖室的噪音。这些低沉、间歇性的噪音在夜间和周末尤其令人困扰。他们向房东(拥有该大楼的房地产民事公司(SCI))发出警报,房东委托进行了声学鉴定。
鉴定人发现,住宅内测得的噪音水平低于1995年4月18日第95-408号法令规定的法规阈值(当时法规不那么精确,但原则相同)。基于这一结论,房东拒绝采取任何措施,认为情况符合法律。
租户随后将房东告至土伦初审法院(tribunal d'instance de Toulon)。一审中,法官以符合标准为由驳回了他们的诉求。但艾克斯-普罗旺斯上诉法院(cour d'appel d'Aix-en-Provence)受理上诉后,推翻了一审判决。它判令房东支付15000法郎(约2300欧元)的用益权妨害赔偿金,并责令在每日500法郎的逾期罚款(astreinte)下进行隔音工程。
房东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辩称符合法规标准可免除任何责任。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上诉法院判决。它明确指出,初审法官(juges du fond,即上诉法院)已自主评估认为,尽管噪音低于法规限值,但由于其特性(频率、突现性、频谱性质),仍造成了异常的用益权妨害。
法院的推理——解析
上诉法院采用的法律依据并非关于邻里噪音的法规(《公共卫生法典》第R.1336-4条及以下条款),而是《民法典》第1719条和第1720条。第1719条要求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处于各种良好修缮状态的租赁物”并“在租赁期间使承租人安宁地享用”。第1720条要求出租人“维持租赁物处于适合其租赁用途的状态”。
最高法院认可了这一推理:出租人有义务确保其租户安宁地享用房屋。这一义务并不受法规阈值的限制。这些阈值构成一种简单的推定(présomption simple),而非不可推翻的推定(présomption irréfragable)。换句话说,噪音低于法规阈值的事实并不足以排除任何妨害。
上诉法院凭什么摆脱这些标准?答案在于两个词:“初审法官的主权”(souveraineté du juge du fond)。上诉法院评估了事实(噪音的频率、重复性、对睡眠的影响),以认定妨害是异常的。作为法律审法官,最高法院不能质疑这一事实认定。它只检查上诉法院是否在依据第1719条作出判决时违反了法律。
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并不完全是。判例法早有萌芽。此前的一些判决已承认,即使在符合标准的情况下,异常邻里妨害(théorie du trouble anormal de voisinage,源于民事责任法,第1240条)也可能适用。但在这里,妨害是根据租赁合同归咎于出租人,这对租户更具保护性。
在实践中,初审法官将审查:噪音的性质(连续、间歇、特殊音调)、时间、持续时间、居住者的敏感性(不陷入过度敏感),以及出租人是否未采取足够措施。如果妨害成立,出租人有义务赔偿并实施必要工程。
这对您意味着什么——具体而言
对于作为出租人的您,这一判决意味着您不能躲在声学标准后面。如果您的租户抱怨噪音(邻里、供暖室、电梯等),您必须认真对待他们的投诉,即使鉴定人声称阈值得到遵守。进行声学鉴定是好事,但它不会自动免除您的责任。
举一个具体例子:在锡富尔莱普拉日,一位房东出租一间底层花园工作室。楼下的垃圾房每天早晨6:30清理,发出金属和碎玻璃的噪音。测得的噪音水平为38 dB(A),低于设备噪音的法规限值40 dB(A)。然而,一位上夜班的租户每天被吵醒。他可以获得赔偿(根据持续时间500至2000欧元)以及隔音工程。
对于作为租户的您,请记住,房东遵守标准并非拒绝受理的理由。如果您遭受扰乱日常生活的噪音,您可以采取行动。首先通过挂号信向房东发出正式通知(mise en demeure)。如果情况没有改变,请向司法法院(tribunal judiciaire,原初审法院或大审法院,取决于诉求金额)提起诉讼。您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金以及在逾期罚款下执行工程。
注意时效:诉讼时效为自妨害显现之日起5年(《民法典》第2224条)。不要拖延。
对于购房者,请保持警惕。如果您购买一处已知存在噪音滋扰的房产(例如位于热泵上方的公寓),请在销售合同中要求加入安宁享用保证条款。否则,您可能因隐藏瑕疵(vice caché)向卖方追责。
避免此类纠纷的四点建议
- 在首次投诉时就进行声学鉴定。 不要只测量整体水平:分析频率和突现性。声学工程办公室可以提供详细报告。如果即使低于阈值仍确认存在妨害,请进行工程。
- 安装有针对性的隔音解决方案。 对于冲击噪音,厚地毯或声学垫层可能就足够了。对于空气传播噪音,墙壁衬板或双层玻璃窗更有效。在邦多勒,我见过一个纠纷通过简单地在洗衣机下安装防振垫就解决了。
- 在租赁合同中加入安宁享用条款。 即使它是默示的,明确提及可以提醒租户和出租人的义务。您还可以在大楼内部规章中设定安静时段(例如22:00至7:00)。
- 在发生纠纷时,在诉诸法庭之前先提议调解。 调解通常通过消费者协会或司法调解员(conciliateur de justice)免费进行,可以无需费用或拖延达成协议。如果调解失败,您至少证明了您的善意。
Besoin d'un conseil personnalisé ? Contactez Maître Zakine — première consultation 30 min à 45€.
深入探讨:相关判例法及演变
1991年的这一判决并非孤立。它属于一系列加强租户免受用益权妨害保护的判决。例如,在1999年1月14日的判决(n° 96-22.162)中,最高法院裁定,即使出租人并非直接责任方,他也有义务保障租户免受大楼其他住户造成的妨害。
更近期的2020年11月4日判决(n° 19-17.031)将这一义务扩展到气味滋扰,认为即使没有超过法规阈值,下水道气味也构成异常妨害。
因此,趋势是对妨害进行具体和个性化的评估,超越标准。法院越来越关注居住者的生活质量。未来,可以预期法官将纳入压力或心理健康影响等标准,这些已在某些判决中被提及。
然而,最高法院2022年9月15日的一项近期判决(n° 21-21.003)提醒,妨害必须是“异常的”,即超出邻里通常的不便。临时性滋扰或与紧急工程相关的滋扰不予赔偿。
总结及后续步骤
常见问题解答
1. 如果噪音低于标准,我能获得赔偿吗?
可以,如果噪音是重复性的、发生在令人困扰的时间,或具有特殊特性(尖锐、低沉、振动)。法官自主评估。
2. 如果我的房东拒绝采取行动,我该怎么办?
通过带回执的挂号信向其发出正式通知。如果情况没有改变,向司法法院提起诉讼。您也可以联系市政厅(市镇警察)进行记录。
3. 采取行动的时效是多久?
自妨害显现之日起5年。实践中,请在首次滋扰出现时就采取行动,以避免时效完成。
4. 我能否因噪音而解除租赁合同而不受罚?
可以,如果妨害足够严重,足以证明解除合同的责任在出租人一方。法官可以批准。但最好先获得确认妨害的判决。
5. 房东在进行工程后能否提高租金?
可以,如果工程改善了舒适度(例如隔音),房东可以在法规(1989年法律)限制内将成本转嫁到租金中。
您是否处于类似情况?与Zakine律师(Maître Zakine)进行30分钟的初次咨询(45欧元)可以为您避免数月的诉讼——而且通常更划算。预约 →
📌 这与您的情况相关吗? 塞西尔·扎基内律师专注于法国房地产和土地法,在全法执业。
→ Avocat droit immobilier & baux |
→ 浏览所有法律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