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判决: cc • N° 16-25.829 • 2018-05-31 • 查看判决 →
想象一下:您是Bollène的一块农业用地的所有人。您想出售它,但为了优化税务,您决定将用益权(使用财产并收取收益的权利)转让给一个人,而将虚有权(没有使用权的所有权)转让给另一个人。您以为这样可以避开SAFER(土地整治与农村建设公司)的优先购买权,该机构可以优先购买农业用地以便重新分配。大错特错。
困扰每位土地所有者的问题是:将用益权和虚有权分别出售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是否构成一项受优先购买权约束的转让?法国最高法院在2018年5月31日的一项判决中给出了明确而清晰的答案。
这项在阿维尼翁上诉法院辖区作出的判决,终结了一种常见但有风险的做法。它提醒我们,整体转让行为(所有权转移)即使分解为两份文书或两个买受人,也会触发优先购买权。如果SAFER未获得购买机会,则买卖无效(纯粹撤销),且SAFER不能取代买受人。这是一种可能代价高昂的严厉制裁。
事实:一个每天都会发生的故事
X先生和Z女士各自拥有一部分农业地块。2011年,他们决定出售其财产。但并非采用传统销售方式,他们选择了一种两步走的安排:他们将地块的用益权转让给A先生,将虚有权转让给GFA(农业土地集团)“Les Chênes”。两个买受人,两项被分割的财产(分割:用益权与虚有权分离)。合同签署了。
问题:Paca地区的SAFER仅通过一份“豁免交易声明”(一份表明交易不受优先购买权约束的文件)得知此事,并未收到出售要约。因此,它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SAFER向法院起诉,认为这种变相出售实际上是财产的整体转让,应受其优先购买权约束。
Carpentras大审法院,随后阿维尼翁上诉法院,均支持SAFER。出卖人和买受人提出异议:他们认为,将用益权和虚有权出售给不同的人不构成单一的转让。每项转让涉及不同的权利。案件一直上诉至法国最高法院。
法院的推理——解析
法国最高法院在2018年5月31日的判决中撤销了尼姆上诉法院的判决,该判决支持了出卖人的推理。位于Quai de l'Horloge的法官适用了《农村与海洋渔业法典》第L. 143-1条(定义了受SAFER优先购买权约束的财产)和第L. 143-13条(规定了未事先通知的买卖无效)。
他们的推理:同时有偿转让农业用地的用益权和虚有权,即使转让给两个不同的人,也构成完全所有权的单一转让。分割只是一种手段。无论买受人是否不同:整体交易转移了财产的全部权利。因此,必须通过出售要约(而非简单的豁免声明)通知SAFER,SAFER可以就整体行使优先购买权。
在本案中,出卖人通知了一份“豁免交易声明”,即一份声称买卖不受优先购买权约束的文件。然而,该声明不等于出售要约。因此,SAFER未被给予购买机会。法律规定的制裁是买卖无效,且SAFER不能取代买受人(即SAFER不能取代买受人,必须从头开始)。这是对先前判例(Civ. 3e, 1996年3月20日,n° 94-12.219)的确认。
法院驳回了出卖人的论点,即用益权和虚有权转让给不同的人阻止了该交易被视为单一转让。对于法官而言,关键在于完全所有权已被转移,即使转移到多人之手。
这对您意味着什么——具体而言
对于出租人业主:如果您出售农业用地,不要试图通过分别出售用益权和虚有权来规避SAFER。您可能会面临买卖无效的风险,并承担所有费用(公证人、律师、损害赔偿)。例如,在Sorgues,一位业主通过这种安排以150,000欧元出售了5公顷土地。SAFER获得了无效判决,业主不得不偿还买受人并支付20,000欧元的费用。
对于买受人:如果有人向您提议仅购买用益权或虚有权,请谨慎行事。请核实SAFER是否确实收到了出售要约并放弃了其权利。否则,您的产权可能在多年后被撤销。
对于公证人:这是一次提醒,要保持警惕。买卖合同必须提及优先购买权,如果交易受其约束,则必须附上已通知SAFER的证明。无效诉讼可在买卖后5年内提出。
避免此类纠纷的四项建议
- 在出售农业用地前咨询农村法律专业律师,特别是如果您考虑分割。一次30分钟的咨询即可避免代价高昂的无效。
- 不要依赖豁免声明:如果您同时出售用益权和虚有权,即使出售给两个人,也要向SAFER发出出售要约。留出两个月时间等待答复。
- 要求您的公证人加入保证条款:在文书中规定出卖人承诺向SAFER发出要约并提供放弃或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 若对是否受优先购买权约束有疑问,请向SAFER申请意见函(rescrite)。它将正式答复交易是否受约束。
深入探讨:相关判例与演变
该判决符合法国最高法院的一贯立场:农业用地的转让是一项整体交易,无论买受人数量多少。早在1996年3月20日的判决(n° 94-12.219)中,法院就判定通过单一文书将地块出售给两个不同的人构成单一转让。在本案中,法院将该原则扩展到分割情形。
然而,一项较新的判决(Civ. 3e, 2018年7月12日,n° 17-18.466)明确指出,如果在不同日期分别出售用益权和虚有权,且出卖人无规避法律意图,则不受优先购买权约束。时间性因此是一个关键因素。如果销售同时进行,风险最大。
趋势是加强对SAFER的保护,防止旨在规避其权利的安排。法院关注交易的经济实质,而非法律形式。
行动前核对清单
- 签署买卖前:确认财产是否位于SAFER优先购买区(查阅地方城市规划计划或省政府)。
- 如果您同时出售用益权和虚有权:通过挂号信附回执向SAFER发出出售要约。等待2个月。
- 如果SAFER通知其意图行使优先购买权:您必须以约定价格向其出售财产。否则,买卖无效。
- 若发生无效:如果出卖人未告知您优先购买权,您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 诉讼时效:无效诉讼自买卖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公布之日起5年内提出。
您遇到类似情况?与Zakine律师进行30分钟的首次咨询(45€)可以避免数月的诉讼——通常还能省下更多。预约 →
📌 这与您的情况相关吗? 塞西尔·扎基内律师专注于法国房地产和土地法,在全法执业。
servitude-droit-passage-avocat/" rel="dofollow">→ Avocat servitudes & foncier |
→ 浏览所有法律文章

